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64

64.由于木星居民以

64.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而是要么避开,要么把他们打发走。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确切地说,溢出。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在来世,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

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即天堂)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当这些试图掌权时,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属灵气场,也就是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AC 2489, 4464, 6206)。在来世,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AC 6206, 9606, 9607, 10312)

属天的奥秘 #1641

1641.在来世,灵

1641.在来世,灵人和世人一样互相交谈。善灵以亲密的友谊和爱来交谈,正如我多次听到的那样。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讨论,这使他们在一分钟内能表达的,比世人一个小时内能表达的还要多。如前所述,他们的语言是所有语言都通用的,因为它用观念,就是所有词语的雏形为媒介。他们对主题的讨论如此精辟、明晰、深入,运用按顺序接踵而来、绝对令人信服的多个系列的推理,以至于一个人若知道这一点,就会目瞪口呆。他们将说服和情感融入到他们的讨论中,以这种方式赋予它生命。
有时他们也在讨论中使用可见的、因而活生生的代表。例如,他们讨论羞耻,以及没有敬畏,羞耻能否存在。在世人当中,这种话题只能通过基于证据和实例的许多推理来讨论;即便这样,它仍存在疑问。但对灵人来说,这个问题一分钟内就能解决,他们只需考虑按其次序变化的羞耻感的状态,以及敬畏的状态,以这种方式感知一致和分歧,同时在融入讨论的代表中观看它们。他们从中立刻得出结论,这个结论是从以这种方式调和的意见分歧中自发产生的。其它所有主题都是这样来处理的。死后,灵魂直接进入这种能力;这时,善灵只喜欢教导新来者和不知情的人。
灵人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们以如此优越、出色的语言来彼此交谈,或他们享有如此杰出的恩赐,除非主引导他们反思这个问题。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对他们来说是自然而然的,现在已经根深蒂固,成了本能的。这种情形就像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信息的意义上,而不是词语或说话方式上:他们若不反思,有时甚至不知道他们正在使用哪种语言。

属天的奥秘 #7454

7454.“这样行本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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