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而是要么避开,要么把他们打发走。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确切地说,溢出。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在来世,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
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即天堂)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当这些试图掌权时,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属灵气场,也就是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AC 2489, 4464, 6206)。在来世,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AC 6206, 9606, 9607, 10312)。
2016.至于这一事实:一切良善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天使意识到这个真理,甚至清楚感知到,只要一个事物来自主,它就是善的和真的;只要它来自他们自己,它就是恶的和假的。他们也在新来的灵魂和怀疑的灵人面前承认了这一真理;事实上,他们甚至宣称,是主使他们远离其自我所产生的邪恶和虚假,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此外,他们可以感知到这种实际的远离和实际的流注(参看1614节)。至于人以为他从自己实行良善,从自己思考真理,这是一个表象,因为他处于无感知的状态,在流注方面则处于极大模糊的状态。因此,他基于表象,甚至幻觉得出这个结论;只要他只相信感官,并从感官来推理事情是否如此,就永远不肯远离这种表象或幻觉。不过,尽管表象是这样,但人仍应该貌似从自己实行良善和思考真理,因为他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改造和重生。至于原因,可参看前文(1937, 1947节)。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神性本质合一的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以及一切良善和真理将由此从祂的神性本质通过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来到人这里。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相信的神性奥秘,因为他们不明白。事实上,他们以为无需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神性良善就能抵达人这里;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原因在前面已经简要说明(1676, 1990节),大意是:人类通过沉浸于恶欲和因虚假变得盲目而如此远离至高的神性,以至于神性若不通过主在自己里面使之与神性合一的人身或人性,就不可能流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联系通过祂的人身或人性得以建立,因为至高的神性以这种方式才能来到人这里。主在许多地方公开说了这一点,因为祂说,祂就是“道路”,“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就是此处正在说的,即: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与神性合一的人身或人性。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