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而是要么避开,要么把他们打发走。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确切地说,溢出。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在来世,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
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即天堂)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当这些试图掌权时,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属灵气场,也就是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AC 2489, 4464, 6206)。在来世,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AC 6206, 9606, 9607, 10312)。
6388.“以萨迦”表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这从“以萨迦”的代表清楚可知,“以萨迦”是指作为“工价”或回报所赚取的相爱(3956, 3957节),在此是指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这一点从关于以萨迦的这段预言在内义上的每个细节明显看出来。此外,在原文,“以萨迦”表示“工价”或回报。“以萨迦”之所以在此表示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而之前却表示相爱,是因为“以萨迦”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某种表面相爱,也就是某种表面的对邻之仁的人。但他们想要因他们所做的善行而获得回报;因此,他们不仅玷污,还扭曲了真正的相爱,或仁爱;因为处于真正相爱的人在向邻舍行善时,便进入他们的快乐和赐福中;他们再没有更多渴求。这种快乐和赐福本身就是回报;在来世,它会变成天上的喜乐和幸福,从而变成他们的天堂本身。因为当天上那些处于这爱的人履行有用的服务或发挥功用,向他行善时,就会感受到如此充分的喜乐和幸福,以致他们觉得那时自己第一次身处天堂。这种感觉是主赐给他们的;祂照各人所履行的有用服务或所发挥的功用而将它赏赐给各人。
不过,他们一思想回报,哪怕思想他们早已获得的真正回报,也会使得这爱变得不洁,并败坏它。原因在于,那时他们想的是自己,而不是邻舍,也就是说,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幸福,而不是如何使他人幸福,除非他们自己能从中受益。因此,他们将对邻之爱转变为对自己的爱;他们越是这样做,出于天堂的喜乐和幸福就越无法传给他们,因为他们将来自天堂的幸福流注集中到自己身上,而不是转给他人。他们就像不反射光线,而是吸收光线的物体。反射光线的物体会照亮、发光;而吸收光线的物体则不透明,根本不发光。因此,像这样的人会从天使社群那里被分离出去,和那些与天堂无份的人一样;他们就是此处被描述为“以萨迦”的人。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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