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而是要么避开,要么把他们打发走。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确切地说,溢出。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在来世,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
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即天堂)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当这些试图掌权时,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属灵气场,也就是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AC 2489, 4464, 6206)。在来世,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AC 6206, 9606, 9607, 10312)。
7077.水星灵就是这样,然而却拥有丰富的知识,故颇有几分自负(参看6813节);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知道得太多了,以至于几乎不可能知道得更多了。但我们地球灵告诉他们说,他们知道得并不多,而是很少;相对来说,他们不知道的东西是无限的。他们被告知,他们不知道的,相对于他们知道的,就像大洋里的水相对于微小源泉里的水。为叫他们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一位天使灵蒙允许与他们交谈,将他们所知道和不知道的一般术语告诉了他们;并告诉他们说,还有无限事物是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甚至永远不可能知道这些事物的共性。这个灵人通过天使的观念说话,说起话来远比他们容易得多;由于他揭示了他们所知道的和所不知道的,所以他们惊讶极了。后来,我看到另一位天使与他们交谈;他出现在右方某个高处。他列举了许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然后又通过状态的变化与他们交谈;他们声称,他们不明白这些状态变化。这时他告诉他们,每一个状态变化,以及每个变化的每个最小部分,都包含无限事物。
由于他们因自己的知识而充满骄傲,所以当听到这一切时,他们开始谦卑下来。他们的谦卑表现为他们所形成的卷轴下沉;因为那时,这个群体表现为一个卷轴,就在前面朝左一段距离处,在肚脐之下那个区域的层面。但这个卷轴看似中间被挖空,陷了下去,而两边被抬高;还明显看到一种来回的运动。他们也被告知这个卷轴表示什么,即表示他们在谦卑状态下所思考的东西,而看似在两边被提起的人仍旧没有任何谦卑。我看见这卷轴被分开,那些没有谦卑下来的人被贬到自己的星球,而剩下的留了下来。水星灵躲避我们地球灵,因为地球灵对物质事物感兴趣;水星灵问这种人能否成为天使(6929节),得到的答复是,与他们交谈的天使就来自我们这个星球。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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