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而是要么避开,要么把他们打发走。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确切地说,溢出。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在来世,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
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即天堂)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当这些试图掌权时,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属灵气场,也就是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AC 2489, 4464, 6206)。在来世,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AC 6206, 9606, 9607, 10312)。
9996.“要把它们装在一个筐子里”表包含它们或这些事物的感官层。这从“一个筐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筐子”是指感官层。“一个筐子”之所以表示感官层,是因为感官层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最末和最低层依次隐藏着一切内层在自己里面,或说一切内层都依次储存在最末和最低层里面(参看9828, 9836节);在圣言中,各种器皿都表示含有内层事物的外在事物(3079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要装在一个筐子里,要用一个筐子带来。关于感官层是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可参看前文(9212, 9216节)。此处的情况如下:有两样事物或心智的能力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的最低层被称为感官知识,意愿的最低层被称为感官快乐。感官知识,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通过两种感官,即听觉和视觉被吸收;感官快乐,就是意愿的最低层也通过两种感官,即味觉和触觉被吸收。属于这二者感知的最低层,或说属于心智的这两种能力的感知的最低层是嗅觉。
感官知识,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在圣言中由“杯子”或“碗”来表示,因为它里面的酒或水是指属于理解力的真理;而感官快乐,就是意愿的最低层,在圣言中由“筐子或篮子”来表示。由于最末和最低之物是一切内层事物的容器,所以这些内层事物也由这些器皿来表示。“杯子”或“碗”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筐子或篮子”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杯子”或“碗”是指都共存于理解力中的真理(参看5120, 9557节);“筐子或篮子”是指都共存于意愿中的良善(5144节)。无论你说“意愿中的良善”,还是说“属天良善”,意思都一样;无论你说理解力中的真理,还是说“属灵真理”,意思也都一样。装在筐子或篮子里的东西表示属天良善(可参看刚才9992-9994节)。由于感官层是它们的最末和最低层,所以经上说,所有这些东西都要“装在一个筐子里”。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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