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关于他们的神性敬拜,其主要特点是:他们承认我们的主是至高无上者,统治天与地,并称祂为独一无二的主。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承认并敬拜祂,故死后寻求祂,并找到祂;祂和我们的主是一样的。我问他是否知道独一主是一个人。他们回答说,他们都知道祂是一个人,因为在他们星球,祂作为一个人被许多人看见过;祂教导他们真理、保护他们,并赐永生给那些出于良善敬拜祂的人。他们又说,祂向他们揭示当如何生活,当信什么。所揭示的这一切从父母传给孩子,以致这种教导扩散到所有家族,由此扩散到出于一个先祖的整个民族。他们补充说,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教义。他们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能立刻觉察,并自动承认别人所说关于人属天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
他们不知道,他们那独一无二的主在我们地球出生为一个人;他们说,这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是宇宙的统治者。当我告诉他们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主;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国王身份带有世俗的意味,而是把祂作为救主来敬拜。这一次,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唯一的主和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个;但他们驱散了这种怀疑,因为他们想起,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承认祂就是他们曾在自己星球所看到那一位(参看40节)。
还有一次,与我同在的木星灵对他们独一无二的主与我们的主是同一个有片刻的怀疑。但这片刻的怀疑一瞬间就被驱散了。这怀疑是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流出的;这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因这片刻的怀疑而感到如此惭愧,以致他们叫我不要发表它,免得他们被指控有某种程度的不信,尽管事实上,如今他们对此比别人知道得更清楚。
当这些灵人被告知,独一无二的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从祂获得自己的人性;我们只在我们是祂的形像时才为人,也就是说,在我们爱祂,并爱我们的邻舍,因而在我们处于良善状态的范围内而为人,因为爱与信的良善就是主的形像时,他们非常感动和喜乐。
7381.“你对亚伦说”表内在律法进入外在律法的流注。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 7089节),“亚伦”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无非是从内在律法发出,也就是说,经由内在律法从神性发出的外在律法;“说”是指流注(6152, 6291, 7291节)。“说”在此之所以表示流注,是因为摩西要“对亚伦说”,而“摩西”是指内在律法,“亚伦”是指外在律法,来自神性的流注通过内在进入外在。内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天上的那种神之真理本身,而外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种神之真理。因此,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
由于摩西所代表的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亚伦所代表的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说一说它们。适合天使的真理绝大部分是世人所理解不了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上所看见、谈论的事物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那种。原因在于,天使中间所谈论的事物都是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从而远离属于人类言语的观念和话语的属灵事物。因为世人的观念是从自然界,尤其较为粗糙的自然界中的事物形成的,也就是从他在世界和地上所看见,并通过感官所接触的事物形成的,而这些事物都是物质的。世人的内层观念虽在物质事物之上,然而却仍建立在物质事物之上;观念建于其上的那个层面是它们看似存在所在的那个层面。这就是人感知他所思想的事物所在的那个层面。由此可见信之真理是何情形,以及进入世人的思维范畴,被称为外在律法并由“亚伦”来代表的事物是何性质。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离开时空的观念根本不能思考;这类观念几乎粘附于他思考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时空所形成的观念从人那里被夺走,他就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几乎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考。然而,天使的观念没有丝毫时空之物在里面,取而代之的是状态;这是因为,自然界因时间和空间而不同于灵界。时间和空间之所以存在于自然界,而取代它们的状态存在于灵界,是因为在自然界,太阳看似通过表面的旋转产生日子和年份,并将一日分为四时,即夜、晨、午、晚;还将一年分为四季,即冬、春、夏、秋;它通过光影,以及冷热的变化而做到这一点。这些划分就是对时间及其各个不同时期的观念之源头。空间的观念是由时间的度量产生的;因此,这一个在哪里,那一个也在哪里。
但在灵界,作为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源头的天堂太阳并不进行表面的循环和旋转,由此产生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从这个太阳流出的光是神的真理;从这个太阳流出的热是神的良善。这些在天使中间产生状态的观念;即由神之真理所产生的聪明和信的状态,以及由神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和爱的状态。天使中间的这些状态变化就对应于世上光影的状态和热冷的状态;这些状态可归因于太阳,因为这太阳产生了时间,计量了空间。这个例子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内在真理,或适合天使,被称作“内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以及外在真理,或适合世人,被称作“外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它也解释了为何天使彼此讨论的东西赶出世人的理解,而且无法描述。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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