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当我阅读约翰福音第17章关于主的爱和祂的荣耀的经文时,一些木星灵与我在一起。一听到那里所写的事,他们便充满圣洁,承认其中的一切事都是神性。但当时我们一些曾为异教徒的地球灵不断暗示各种可耻的观念,声称祂生来是一个婴儿,像一个人一样生活,看上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诸如此类。不过,木星灵并不理会这些观念。他们说,这些灵人类似他们所憎恶的魔鬼;又说,他们头脑里完全没有任何属天的元素,而是塞满了他们称之为渣滓的世俗事物。他们说,他们已经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一听说在他们的星球,他们都赤身露体,我们这些地球灵的思想立刻变得淫荡,事实上,当时这些灵人也听到他们的属天生命,却根本不去思想它。
3691.“往哈兰去”表示那个层级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哈兰”的含义清楚可知:“哈兰”是指外在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哈兰”表示外在之物,住在那里的“拉班”表示良善和真理;因此,“哈兰”在此表示外在的良善和真理。这就是“哈兰”的含义(参看1430, 3612节)。由此可知,“雅各走出别是巴,往哈兰去”在内义上表示他前往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位置,从而转向外在的良善和真理。
之所以说“那个层级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良善和真理照着不同层级而彼此完全不同。内层良善和真理处于较高层级,外层良善和真理处于较低层级。处于较高层级的,是理性层的良善和真理;处于较低层级的,是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处于最低层级的,是身体的感官良善和真理。内层或较高层级的良善和真理流入外层或较低层级的良善和真理,并在其中呈现出它们自己的一个形像,几乎就像一个人的内在情感将自己呈现在面部表情及其变化上。由此明显可知,内层良善和真理与外层良善和真理完全分离,或也可说,处于较高层级的良善和真理与处于较低层级的良善和真理完全分离,并且如此分离,以至于内层或处于较高层级的良善和真理能完全脱离外层或处于较低层级的良善和真理而存在。凡对层级没有一个清晰概念的人,都无法对内层和外层的良善拥有一个清晰概念,也无法明白人的灵魂或灵与身体彼此是什么关系,或在来世,众天堂彼此是什么关系。
众所周知,天堂分为三层,一层比一层更内在,第三层天堂是至内在的。这三层天堂照着层级而彼此完全不同。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居民离主最近;内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居民离得较远;外层或第一层天堂的居民离得更远。这些天堂之间的联系只能像是人的至内层与外层之间的那种联系,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在形像上对应于这三层天堂。另外,他照着三个类似层级接受从主那里经由三层天堂而出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这些层级彼此的关系是什么样,可从前面引用的两个例子(3688, 3690节)清楚看出来。
那些处于对主的真爱,以至于对这爱有感知的人处于良善和真理的较高层级,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因而离主更近,被称为属天天使。那些处于对邻之仁,以至于对这仁有感知,但对对主之爱不怎么有感知的人处于良善和真理的较低层级,在内层或第二层天堂,因而离主较远,被称为属灵天使。然而,那些仅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处于对邻之仁,以至于若不出于他们拥有情感的真理,就对对邻之仁本身没有感知的人处于良善和真理的还要更低的层级,在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因而离主还要更远,被称为善灵。
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这些层级彼此是什么关系,即:那些处于较高层级的事物以一种形像将自己呈现在那些处于相邻的较低层级的事物中。对主之爱包含主的最近形像;该形像被称为样式,所以那些处于对主之爱本身的人被称为祂的“样式”。仁爱也包含主的一个形像(只是更远),因为主存在于真正的仁爱里面;所以那些处于这种仁爱的人被称为祂的“形像”(50, 51, 1013节)。而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并因此处于某种对邻之仁的人也是主的形像,只是还要更远。这三层天堂分为这些层级,主照着这些层级以神性良善和真理,因而以智慧和聪明,连同天上的快乐和幸福而流入。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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