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1.当我从感官事物中稍微退出,被略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时,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我的思维。但当我的思维处于感官层面时,这种波浪状的运动就看不见了;相反,某种完全物质化的东西会出现在那里,与肉眼所见的物体没什么两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此人在感官层面进行思考,或可称为感官层面的思考。但是,当思维处于更内在的层面时,可以说它从感官事物中退出,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古人十分熟悉一个人从感官事物中退出,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这个概念;因此,其中有些人也写过这种状态。思维处于较低的感官层面的人被称为感官的,具有类似性质的灵人依附于他们。这些灵人从一个人身上所抓取或理解的东西,几乎不比进入这人自己的意识或感觉的东西多;因为他们比其他所有灵人都更粗俗。我还发现,当一个人处于感官层面,没有被提升至该层面之上时,他的思维就局限于具有肉体和世俗性质的事物。他不想知道属于永生的任何事,甚至不肯听关于它的任何事。
为叫我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我经常被降至感官层面;那时,所描述的这类事立刻发生。同时,处于这更粗俗气场的灵人就会流入卑鄙可耻、无礼肮脏的观念。不过,我一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这类观念就被驱散。沉溺于肉体快感的大多数人,其生命就处于感官层面;那些完全拒绝思想有超越他们所看见、听见之物的东西存在之人,尤其那些拒绝思想永生的人,也是如此。因此,这种人轻视所有这类事;一听见就厌烦。如今在来世,这类灵人数量庞大,因为他们一群群从世界进入来世。当他们流入一个人时,就会促使他放纵他的属世倾向,去过一种自私和世俗的生活,而不是过一种为他人着想的生活,除非他人支持他和他的私欲。为了被提升在这些灵人之上,一个人必须思想永生。
4462.“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表除非能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属灵实体。这从“阳皮”的含义清楚可知,“阳皮”是指外在代表,标志着他们是教会的成员。因此,当区分属教会的人和不属教会的人时,通常会提到割礼和阳皮。因为“割礼”表示远离污秽的爱欲,即远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还表示接受天上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而表示接受教会。正因如此,这些话表示对他们的宗教表象的接受,因而表示像他们那样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内在事物;否则,就和他们不一样,正如下面这句话的意思,即:“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和我们一样”。“割礼”是洁除污秽爱欲的标志(参看2039, 2632节),那些陷入这些爱欲的人就被称为“未受割礼的”(2049, 3412, 3413节)。
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割礼的具体含义,因此必须说明这一点。两性生殖器表示属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不仅表示这些事物,还实际对应于它们。我在各章的末尾已说明,人的所有器官和身体部位都与天上的属灵事物相对应,因此也包括专门用来生育的器官和身体部位。这些对应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也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参看2618, 2727-2729, 2803, 3132, 4434节)。由于阳皮包着生殖器,故在上古教会,阳皮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遮蔽;而在古教会,阳皮则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玷污。对属上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是内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遮蔽,但不能被玷污;而对属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与其前任相比是外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玷污,因为进行玷污的,是外在事物,也就是外在的爱。因此,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对割礼一无所知,唯有那些属古教会的人才知道。
割礼从古教会传播到许多民族;它不是强加给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的某种新东西,只是一种被遗弃习俗的恢复;对他的后代来说,则成了属于教会的标志。但这个民族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仪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唯独将宗教与代表,即外在等同起来。
因此,他们将所有未受割礼的人作为一个整体来定罪;而事实上,割礼仅仅是表现洁除对自己和世界之爱的一种标志。那些洁除此爱的人就受了属灵的割礼,经上说他们是“给心行割礼”,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你的神必将必给你的心和你种的心行割礼,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30:6)
又:
你们要给心上的阳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耶利米书:
要开垦你们的荒地,除去心上的阳皮。(耶利米书4:3-4).
然而,凡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都被称为“未受割礼的”,哪怕他们受过割礼;如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就是埃及、犹大、以东、亚扪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旷野剃周围头发的。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没有受割礼,以色列全家心中也没有受割礼。(耶利米书9:25-26)
由此也明显可知,许多其它民族受过割礼,因为经上说:“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因此,如前所述,割礼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或作为一个区分标志而仅限于雅各的后代。非利士人没有受割礼,故“未受割礼的”通常是指他们(撒母耳记上14:6; 17:26, 36; 31:4; 撒母耳记下1: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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