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41.主对人类的感知是这样:人类沉浸在邪恶和虚假之中,因为“所多玛”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衍生的出于邪恶实施控制的欲望,“蛾摩拉”是指出于虚假如此行(16, 20节)。这一切瞒不了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主,因为祂是一切拯救的手段和源头(17-19节);也就是说,当他们的罪恶达到顶峰时,他们就会受到察罚(20-21节)。当主处于这种感知时(22节),祂为他们求情:首先为那些将拥有真理,并且这些真理充满良善的人求情,他们由“五十”来表示(23-26节);接着为那些将拥有次等的良善,但这良善仍与真理结合的人求情,他们由“四十五”来表示(27-28节);然后为那些经历试探的人求情,他们由“四十”来表示(29节);同样为那些卷入与邪恶的某种争战的人求情,他们由“三十”来表示(30节);之后为那些将有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对良善的情感状态的人求情,他们由“二十”来表示(31节);最后为那些将有对真理的情感状态的人求情,他们由“十”来表示(32节);每次的回答都是,他们必得救(26, 28-32节)。这些事完成后,主回到祂以前的感知状态(33节)。这些就是包含在本章内义中的奥秘,这些奥秘从字面上看不出来。
3865.“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表真理的良善就出自该状态。这从“爱”和“男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爱是指出自该状态的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产物,因而在此由“爱”来表示;“男人”是指真理(3134节)。至于何为真理的良善,这在前面已反复解释过了,即:它是为了生活而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生活就是在真理里面被那些后来重生的人所看到的良善。没有照着真理的生活,真理与良善就不会联结起来,因而良善就无法变成人自己的。
只要注意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谁都能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检查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尽管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在教会的教义上接受过教导,却根本不相信关于主的任何事,也不信祂和教会的真理;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则人人都信他们视为真理的那些真理。然而,那些像教会领袖那样教导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的确声称他们相信,其实他们发自内心不信。
其中有些人具有一种说服之信,这种信是正信的仿品,只不过是所确认的纯记忆知识。他们确认这种知识不是因为它是真理,乃因声称忠于它会提升他们的地位、荣耀和利益。这种知识也就从耳朵进入记忆,再从记忆传到嘴上,而不会进入内心,并由此进入对它的承认。由此明显可知,只有生活才能表明对真理的这种承认的性质,也就是信的性质。他们还表明,脱离生活良善的信声称,一个人无论生活如何,都能凭恩典得救;并且这种信还反对这一教导:每个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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