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10645.“不可向别神下拜”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这从“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崇拜和敬拜。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而不是别人,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用来表示主(参看9315, 9373节提到的地方);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并且是独一的神(9194节)。之所以说要以“信和爱”来敬拜主,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要么源于爱。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因为真理属于信;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因为良善属于爱。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
不过,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就是以信敬拜主;当他们爱主时,就是以爱敬拜祂。然而,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也不仅仅在于爱;相反,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如此行的人,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其他人都说,他们信主,但其实并不信祂;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但其实并不爱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原因在于,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事实上,在一个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真理不会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此外,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而不是他理解,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事实上,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行在主面前。
此外,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也就是说,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简言之,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
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能看出,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由此可见,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构成他的信,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那么可推知,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主与此人同住,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或说属于主;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还是说热爱,意愿都一样;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
由此可见,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引向天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主在他里面;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
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24)
别处:
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9, 10, 14)
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
10067.“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表高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这从“亚伦”的代表,以及亚伦的“衣服”和“弹”在它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也就是主在属天国度(参看9946节),或也可说,在高层天堂的神性良善;亚伦的“衣服”是毗邻主之属天国度的主之属灵国度的一个代表(9814节);“弹”在它们上面是指合一。弹在或洒在、倒在某人身上的东西代表一种合一,和前面一样,即血要洒在坛的周围(10064节)。
所表示的,之所以是主在天堂里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此处和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以及祂与那里的天使的联结,因而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二个状态(10057节)。正因如此,“亚伦”在此代表在属天国度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此,所代表的是在高层天堂中的这二者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正是来自神性人身,因为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因为被主称为祂的“父”的神性就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中多次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如下面这些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已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9)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神性人身,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与神性本身结合;事实上,在脑海里形成对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的任何概念是不可能的,因为祂是不可理解的,无法思及的东西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信仰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成为他所爱的一个对象。然而,一切敬拜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信神,并爱祂胜过一切。神性本身,就是“父”,是不可理解的,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神性本身,就是“父”,在主里面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是可理解的,祂在下列经文中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6-11)
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经上之所以还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因为“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主里面;若不通过那一个,就不可能知道这一个;因此,主先是说,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祂的,然后说,子愿意将父揭示给的人知道父。“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二者皆属于主(参看2803, 2813, 3704, 7499, 8328, 8897, 9807节)。由此明显可知,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洒在祭坛周围的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以及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的那点血和那点膏油分别代表什么。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10064-10067节)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合一。但隐藏在这一切里面的奥秘尚未揭开。这奥秘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与被称为“子”的神性真理的合一是相互的。将血洒在坛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10064节);坛上的血(其中的一点血要取出,10065节)和表示神性良善的膏油(参看10066节)表示已经合一的这些。因此,将这血与膏油一起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主里面的相互合一,如前所示(10067节)。
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看得非常清楚:
我与父为一。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同一福音书: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 10)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父”,已经与神性真理,就是“子”合一,是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在主里面合一;因此,祂的人身本身就是神性良善。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9)、“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以及“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所表相同。
不过,若想想良善与真理在一个正被主重生之人里面的相互结合,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因为如前所述,主使人重生,就像祂荣耀祂的人身一样(10057节)。当主使一个人重生时,祂把将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逐渐灌输到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把将要变成爱之良善的良善灌输到心智的意愿部分,并在那里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当它们被结合在一起时,信之真理就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爱之良善则从信之真理拥有其生命的具体品质。这种结合通过良善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实现,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并构成与此人同在的天堂。主就住在这个天堂里面,如同住在祂自己东西里面,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源于祂,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也是。主不可能住在属于人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因为那是邪恶。
这种相互结合就是主在约翰福音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10, 21, 22)
这些话描述了一种相互结合;然而,它们的意思不是说人将自己与主结合起来,而是说主将那弃绝邪恶的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因为弃绝邪恶需要此人自己的决定,当他弃绝它们时,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爱的良善的相互结合就由主实现,根本不是由那人实现。事实上,如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人靠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而靠自己不能在其良善里面领受任何真理。主在约翰福音也肯定了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这种相互结合可通过人的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来说明。人的理解力是由真理构成的,他的意愿则是由良善构成的;真理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信,良善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爱。人通过用耳朵听,或用眼睛读而接受真理,并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这些真理要么与文明状态有关,要么与道德状态有关,被称为记忆知识。人的爱属于他的意愿,这爱利用理解力来观看储存在记忆中的这些事物,并从记忆中选择那些与这爱相一致的事物。然后,它将所选的事物召唤出来,与它们结合,并天天利用它们来强化自己。真理以这种方式被爱变活,并构成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于其爱的良善本身则构成其心智的意愿部分。爱之良善也像那里燃烧的火,而被爱变活并居于周围部分的真理则像这火发出的光。渐渐地,随着真理被这火点燃,对一种相互结合的渴望就在它们里面被点燃。一种永恒的相互结合便由此而来。
由此明显可知,真正产生结合的,是爱之良善,而不是信之真理,除非这真理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无论你说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凡来自爱的,都被称为良善。而且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也是一样的,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去意愿。
要知道,与文明或道德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刚才所述,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而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前所述,则在内在人里面,然后通过内在人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就是系信的真理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关注永生的事物,与天堂相联,并打开内在人。它们打开内在人的程度,以及这种打开的性质或说打开的方式取决于信之真理,即接受了多少,它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对主和对邻之爱的良善里面被接受的,这些爱源于主。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没有同时吸收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之人来说,思维仅停留在一个外在层面;而对那些拒绝相信或否认这些事物的存在之人来说,无论他们说起话来显得何等聪明,思维不会上升高过感官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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