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3875.“说,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在至高意义上表爱和仁慈,在内在意义上表仁爱,在外在意义上表结合,在此表属灵之爱。这从“联合”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外在意义或最接近字义的内义而言,“联合”是指结合,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就内在意义而言,“联合”是指仁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仁爱,或也可说,相爱,就是属灵的结合。因为相爱是属意愿的情感的结合和随之属认知的思维的一致,因而是心智这两个部分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就至高意义而言,“联合”是指爱和仁慈,因为论及仁爱或属灵之爱的“无限和永恒”这样的描述是指仁慈,仁慈是对陷入如此巨大痛苦的人类的神性之爱。因为人凭自己无非恶,并且他里面的东西只要是源于他自己的,完全来自地狱。然而,主出于神性之爱看待他,把他从他凭自己所在的地狱提升上来并将其解救出来就是所谓的仁慈。由于仁慈是神性之爱的属性,故“联合”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和仁慈。
“联合”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之爱,或也可说,表示对邻舍的仁爱。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发言说,耶和华必定将我从祂民中分别出来。与耶和华联合,事奉祂,爱耶和华名的外邦人,要作祂的仆人。(以赛亚书56:3,6)
“与耶和华联合”表遵守诫命,这就是属灵之爱的行为,因为除了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外,没有人发自内心遵守神的诫命。耶利米书:
当那些日子,以色列人必来,他们和犹大人同来,随走随哭,寻求耶和华他们的神。他们必寻找往锡安去的路,又面向这里,来吧!我们要以那永不可忘记的约与耶和华联合。(耶利米书50:4-5)
“与耶和华联合”同样表示发自内心,即出于仁之善遵守诫命。
撒迦利亚书:
那日必有许多民族与耶和华联合,作我的子民。(撒迦利亚书2:11)
此处的意思也一样。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本地,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以赛亚书14:1)
“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表同样忠于律法。“加入雅各家”表处于仁之善,“雅各家”所表示的人就在仁之善中。马太福音: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与这个联合,轻视那个。(马太福音6:24)
此“爱”表爱的属天形式,“联合”表爱的属灵形式。这二者都被提及,是因为它们截然不同,否则只提一个就足够了。
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因此被称为“利未人”,如玛拉基书:
祂来的日子,谁受得了呢?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他必坐下如熬炼和洁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玛拉基书3:2-3)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凭祂对那些处于属灵之爱之人的神性之爱和仁慈而表示主。这一点可见于同一先知书: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的约可以与利未同在,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约。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破坏利未的约。所以我使你们被藐视。(玛拉基书2:4-5, 8-9)
由于“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或仁慈,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之爱,故利未支派被立为祭司;因为就圣言的内在意义而言,“祭司”无非是指爱的神圣,“王权”表示信的神圣(参看1728, 2015, 3670节)。
由于利未以之得名的“联合”这个词表示属灵之爱,而属灵之爱等同于相爱,所以在原文,这个词用来表示相互给予和接受。在犹太教会,相互给予和接受代表相爱。蒙主的神圣怜悯,这个代表将在别处予以论述。相爱在这方面不同于友谊:相爱关注人里面的良善,并因指向良善而指向处于良善的这个人。然而,友谊关注这个人,当出于良善或为了良善的缘故关注这个人时,也是相爱。不过,当不出于良善或为了良善的缘故,而是出于它视之为良善的自我看待他时,那么友谊就不是相爱,而是接近自我之爱的某种东西。它越接近这爱,就越反对相爱。相爱本身无非是对邻之仁,“邻舍”在内在意义上无非表示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主是良善本身(2425, 3419节)。这种相爱或对邻之仁就是属灵之爱的意愿,也是“利未”所表示的。
而且,在圣言中,属天之爱和婚姻之爱在字义上用“联合”来表述;不过,这个词源自另一个词,在原文,这另一个词与利未以之得名的这个词是不同的。这另一个词表示更紧密的结合,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事奉祂,与祂联合。(申命记10:20)
你们要跟随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祂,谨守他的诫命,听从祂的声音,事奉祂,与祂联合。(Deut.13:4)
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祂的一切道路,与祂联合。(申命记11:22)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与祂联合,因为祂是你的生命。(申命记30:20)
约书亚记:
只要切切地谨慎遵行耶和华仆人摩西所吩咐你们的诫命律法,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他一切的道路,守祂的诫命,与祂联合,尽心尽性事奉祂。(约书亚记22:5)
列王纪:
希西家王信靠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他与耶和华联合,紧随不离祂,谨守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诫命。(列王纪下18:5-6)
耶利米书:
腰带怎样与人腰联合,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与我联合,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他们却不肯听从。(耶利米书13:11)
婚姻之爱也以“联合”来表述,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他们成为一个肉体。(创世记2:24)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才写了这条诫命;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他们二人成为一个肉体;所以神结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10:5-9;马太福音19:5)
示剑的灵魂雅各的女儿底拿联合;他喜爱这少女,和这少女谈心。(创世记34:3)
所罗门王宠爱许多外邦女子;所罗门却为了爱,与这些女子联合。(列王纪上11:1, 2)
上述经文清楚表明,“联合”是一个爱的术语,为古代教会所采用,在这些教会中,有意义的符号是十分突出的,在内在意义上无非表示属灵的结合,也就是仁和爱。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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