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7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属天的奥秘 #5124

5124.“法老必使

5124.“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表已经预备并因此决定的事。这从“抬起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抬起头来”是指作出决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预备,因为神性所作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的生效就是神的旨意。“抬起头来”是古人当中当被囚的,或在监狱里的人或被判为生,或被判为死时,宣判的惯用表达形式。当被判为生时,就用“抬起头来”这种说法,如列王纪下:
  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作王那一年,使犹大王约雅斤抬起头来,出了监狱,对他说好话,使他的宝座高过与他一同在巴比伦众王的宝座。(列王纪下25:27-28)
  在耶利米书也是:
  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登基的元年,使犹大王约雅斤抬头,提他出了监狱。(耶利米书52:31)
  但当他们被判为死时,就用“将头提起离开他身上”这个说法,如下文论及膳长的话:
  三天之内,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创世记40:19)
  判决生死的这种形式起源于古人,代表存在于他们当中;它起源于那些被囚在监狱,或坑里之人的代表。由于在监里的人代表在低地之下经历消磨的人(4728,4744,5038节),所以“抬起头来”表示他们从这种状况中释放出来。事实上,当得到释放时,他们就从消磨当中被提升或带上来,进入天堂社群(2699,2701,2704节)。“被提升”或“被带上来”就是朝向内层事物发展,因为被提升或高论及这些内层事物(2148,4210节)。由于所指的是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故所指的是朝向天堂的发展,天堂就存在于内层事物中。这就是“抬起头来”的含义。但“将头提起离开某人”表示判他死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在那些在坑里或经历消磨的人之上的人被提入天堂,而坑里的人则下到阴间。由于这种含义,故在圣言中,经上也用这种宣判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抬起头来”表示已决定的事,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已预备的事,因为神性预备祂已作出决定的事。
  

属天的奥秘 #3620

3620.“我因这赫

3620.“我因这赫的女儿,连性命都厌烦了”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与属世真理的联系。这从“厌烦性命”和“赫的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厌烦性命”是指没有联系,即属世层的真理与理性层的真理没有联系,因为当这两者没有联系时,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这可从前面的阐述(3493节)看出来;“赫的女儿”是指对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的情感,在此是指对属世真理的情感,因为利百加这话是对雅各说的,而雅各代表属世真理,如前所示(3305节)。“女儿”表示情感(参看2362节);“赫”或“赫人”表示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3470节)。从这些含义清楚可知,“我因这赫的女儿,连性命都厌烦了”表示属世层不可能通过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而形成任何联系,因而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与属世真理的联系必不存在。后面以雅各与拉班同住为主题的地方论述了与属世真理的联系;也就是说,来自一个共同家系的真理已经与它联合。“赫的女儿”所代表的真理不是来自那个共同家系,所以它们与属世真理的联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与属世真理不一样,也不一致。实际上,“赫的儿子们”代表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2913, 2986节);但由于这个教会没有圣言,所以该教会所拥有的真理不是来源于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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