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5194.“过了两年的天数”表结合的状态之后,也就是说,当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和属于内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结合之时,前一章论述了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是指结合的状态;因为“两”表示结合(参看1686, 3519节),而“年”,和“天”一样,表示状态。“年”具有这样的含义从前面也可以看出来(487, 488, 493, 893节);“天”也具有这样的含义(23, 487, 488, 493, 2788, 3462, 3785, 4850节)。“两或二”之所以表示结合,是因为在灵界,因而在自然界,每一个事物都与两样事物或两种力量有关,即良善与真理。良善是一种主动并流入的力量,真理是一种被动并接受的力量。而且,由于一切事物都与这二者有关,若非这二者通过某种婚姻的形像构成一体,就无物产生,所以“两或二”表示结合。
这样一种婚姻形像就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没有这种婚姻,凡物都不能存在。为使事物在自然界中存在,必须有热和光存在;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爱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若要产生某种事物,这二者,即热和光必须行如一体。如果它们没有行如一体,如冬天里的情形,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事物。这在属灵层面也是如此,这一点从人的情形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拥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理解力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光,也就是信之真理。除非这二者在人里面构成一体,否则无物产生;因为没有信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无法定义任何事物,或赋予它特定性质;而没有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则无法将任何事物带入结果。因此,为使天上的婚姻能存在于人里面,或为使人能处于天上的婚姻,这二者必须在他里面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古人将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和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比作一个婚姻(54, 55, 568, 718, 747, 917, 1432, 2173, 2516, 2731, 2739, 2758, 3132, 4434, 4823, 5138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两或二”表示结合。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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