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5354.“他给老二起名叫以法莲”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理解力及其本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以及“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里面的理解力,如下文所述。不过,首先必须说一说何谓“以法莲和玛拿西”所表示的新理解力和新意愿。在教会,虽然众所周知,人必须再次出生,也就是必须重生才能进神的国;因为主在约翰福音(3:3,5)非常明确地声明了这一点。然而,只有少数人知道重生意味着什么。原因在于,很少有人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人们之所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邻之仁。他们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也会知道何为良善,并通过良善知道何为邪恶;因为凡出自真正的对邻之仁的,皆为良善。
但对每个人来说,这良善都无法来源于他自己,或说没有人能从自己处于这良善,因为它完全是从主所流入的某种天上的事物。这天上的良善不断流入,而邪恶与虚假却阻碍它被接受。因此,为叫它能被接受,人有必要除去邪恶,并尽可能地除去,虚假也要除去,由此将自己带入接受所流入的这良善的状态。当邪恶被除去后,此人便接受良善的流注,同时获得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这新意愿使他能在出于无私的目的向邻舍行善的过程中感受到快乐,而新的理解力使他能以为了良善与真理,以及生活的缘故而学习良善与真理为快乐。由于这新的理解力和新的意愿通过来自主的流注产生,所以重生之人承认并相信,感动他的良善与真理并非源于他自己,而是源于主,以及凡源于他自己,或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
由此可见何谓重生,何谓新的意愿和新的理解力。但带来新意愿和新理解力的重生并非瞬间完成,而是从幼年一直持续到生命终结,此后在来世直到永远;这一切通过无数难以描述的神性手段实现。因为人本身无非是邪恶,这邪恶不断从他,如同从一个火炉冒出,不断试图灭绝新生的良善。移除这种邪恶,牢固植入良善以取代之,只能通过人的整个一生,通过无数难以描述的神性手段实现。如今人们对这些手段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人们不让自己重生。他们以为重生什么都不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后有生命。重生的过程涉及无法描述的事物,构成天使智慧的主要部分,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任何天使都永远无法穷尽它。正因如此,该过程是圣言的内义论述的主要问题。
“以法莲”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大量论述“以法莲”的先知书何西阿书明显看出来,其中有如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以色列也瞒不住我;。以法莲哪,现在你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灭亡;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灭亡。在责罚的日子,以法莲必变为荒场。我对以法莲竟如飞蛾, 向犹大家竟如蛀虫。以法莲见自己有病,犹大见自己有伤,以法莲往亚述去,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这一个却不能医治你们。(何西阿书5:3,5,9,12-13)
同一先知书:
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侵, 外有群盗劫掠。以法莲好像一只愚蠢无心的鸽子;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他们去的时候,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何西阿书7:1,11-12)
又:
以色列被吞吃,现今在列族中,好像没有愿望的器皿;他们上去投奔亚述,如同独行的野驴。以法莲用妓女的淫资贿买爱情。(何西阿书8:8-9)
以色列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他们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何西阿书9:3)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犹大却靠神掌权,向圣者有忠心;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把油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1:12;12:1)
在此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其它经文论及以法莲(如4:17-19; 5:3, 5, 9, 11-14; 7:8, 9; 9:8, 11, 13, 16; 10:6, 11; 11:3, 8, 9; 12:8, 14; 13:1, 12; 14:8)。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以法莲”皆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以色列”表示它的属灵部分,“犹大”表示它的属天部分。正因“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所以经上如此频繁地论及他说,以法莲往埃及或亚述去。这是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基于这些的推理;记忆知识和推理都是与理解力有关的事物。“埃及”表示记忆知识(参看1164, 1165, 1186, 1462, 2588, 3325, 4749, 4964, 4966节);“亚述”表示理由和推理(119, 1186节)。
在以下经文中,“以法连”同样表示教会的理解力: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子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争战的弓也必除灭。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我为自己把犹大弯紧,我使以法莲满了弓。锡安哪,我要激发你的众子,攻击雅完的众子。(撒迦利亚书9:9-10,13)
这论及主的到来和外邦人当中的教会。“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表示除灭教会的一切理解力;“使以法莲满了弓”表示赐予一个新的理解力。“车”表示教义(参看(5321节),“马”表示理解力(2760-2762, 3217, 5321节);“弓”也表示教义(2685, 2686, 2709节);教义依靠理解力,因为人对它理解到何等程度,他就信它到何等程度;他对教义的理解决定了信仰的品质。
因此,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弓箭手弓箭手”,诗篇:
以法莲的子孙带着兵器,拿着弓(他们是),临阵之日,转身退后。(诗篇78:9)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棍,在其上写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棍,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然后把它们彼此相接,连为一根木棍,使这两根在你手中成为一根。看哪!我要取以法莲手中约瑟的棍,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棍,将在它上面的加到犹大的棍上,使它们成为一根棍,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17,19)
此处“犹大”也表示教会的属天部分,“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部分,“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两根变为一根棍表示这些通过仁之良善合而为一。“木棍”表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而是指行为的良善(参看1110, 2784, 2812, 3720, 4943节)。
耶利米书:
必有一天,守望的人从以法莲山呼叫说,起来吧!我们可以上锡安,到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去。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莲是我的长子。(耶利米书31:6,9)
同一先知书:
我清楚听见以法莲为自己哀叹,说,你责罚我,我便受责罚,像不惯负轭的牛犊一样。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么?是可喜悦的孩子吗?因为我每逢说了话遣责他,仍深顾念他。(耶利米书31:18,20)
我必再领以色列回他的故土,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他的灵魂又在以法莲山上和基列境内得以饱足。(耶利米书50:19)
以赛亚书:
祸哉!高傲的冠冕,以法莲酒徒,凋残之花,装饰的荣耀,它们在肥美谷山顶上,被酒困扰。(以赛亚书28:1)
在这些经文中,“以法莲”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教会的理解力部分就是教会成员对于真理与良善,也就是信与仁的教义事物所拥有的理解。因此,这理解就是他们对于这些问题所持的观点、概念或想法。真理本身是教会的属灵部分,良善是教会的属天部分;但不同的人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人对真理的理解如何,他所知道的真理就如何,或也可说,人对真理的理解决定了他所知道的真理的种类。每个人对良善的理解也一样。
至于何为“玛拿西”所表示的教会意愿部分,这可从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以法莲”得知。教会意愿的性质与其理解力的性质相似,即它是因人而异的。在以赛亚书,“玛拿西”就表示这意愿部分: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都变暗,百姓成了烧火的燃料,无人怜惜弟兄。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一同攻击犹大。(以赛亚书9:19-21)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表教会成员的意愿将攻击他的理解力,他的理解力则攻击他的意愿。
诗篇:
神已经指着他的圣洁说,我要欢乐,我要分开示剑,丈量疏割谷。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护卫我头的力量。(诗篇60:6-7)
又:
领约瑟如领羊群之以色列的牧者啊,侧耳听哦!坐在二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玛拿西前面,施展你的大能。(诗篇80:1-2)
此处“以法莲”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玛拿西”表示它的意愿部分。这层含义也可从雅各临死前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创世记48:13-20),雅各接受以法莲以取代流便,接受玛拿西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明显看出来;因为流便代表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理解力或教义上的信仰(参看3861, 3866节);西缅代表行为上的信仰,或顺从和实践真理的意愿,仁爱就源于真理并通过真理来表达自己,因而代表行为上的真理,也就是新意愿的良善(3869-3872节)。
那时叫以色列的雅各更多地祝福以法莲,而不是玛拿西,将右手放在前者身上,左手放在后者身上(创世记48:13-20),其原因和雅各为自己获得以扫的长子名分的原因是一样的,也与犹大从他玛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的情况是一样的,当时谢拉虽为长子,仍在法勒斯之后出来(创世记38:28-30)。这个原因就是,在人重生期间,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而属于意愿的仁之良善则看似占据第二位;而事实上,良善占据第一位,一旦此人重生,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332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4, 4247, 4337,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节)。
10067.“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表高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这从“亚伦”的代表,以及亚伦的“衣服”和“弹”在它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也就是主在属天国度(参看9946节),或也可说,在高层天堂的神性良善;亚伦的“衣服”是毗邻主之属天国度的主之属灵国度的一个代表(9814节);“弹”在它们上面是指合一。弹在或洒在、倒在某人身上的东西代表一种合一,和前面一样,即血要洒在坛的周围(10064节)。
所表示的,之所以是主在天堂里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此处和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以及祂与那里的天使的联结,因而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二个状态(10057节)。正因如此,“亚伦”在此代表在属天国度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此,所代表的是在高层天堂中的这二者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正是来自神性人身,因为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因为被主称为祂的“父”的神性就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中多次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如下面这些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已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9)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神性人身,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与神性本身结合;事实上,在脑海里形成对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的任何概念是不可能的,因为祂是不可理解的,无法思及的东西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信仰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成为他所爱的一个对象。然而,一切敬拜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信神,并爱祂胜过一切。神性本身,就是“父”,是不可理解的,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神性本身,就是“父”,在主里面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是可理解的,祂在下列经文中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6-11)
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经上之所以还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因为“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主里面;若不通过那一个,就不可能知道这一个;因此,主先是说,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祂的,然后说,子愿意将父揭示给的人知道父。“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二者皆属于主(参看2803, 2813, 3704, 7499, 8328, 8897, 9807节)。由此明显可知,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洒在祭坛周围的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以及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的那点血和那点膏油分别代表什么。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10064-10067节)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合一。但隐藏在这一切里面的奥秘尚未揭开。这奥秘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与被称为“子”的神性真理的合一是相互的。将血洒在坛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10064节);坛上的血(其中的一点血要取出,10065节)和表示神性良善的膏油(参看10066节)表示已经合一的这些。因此,将这血与膏油一起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主里面的相互合一,如前所示(10067节)。
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看得非常清楚:
我与父为一。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同一福音书: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 10)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父”,已经与神性真理,就是“子”合一,是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在主里面合一;因此,祂的人身本身就是神性良善。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9)、“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以及“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所表相同。
不过,若想想良善与真理在一个正被主重生之人里面的相互结合,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因为如前所述,主使人重生,就像祂荣耀祂的人身一样(10057节)。当主使一个人重生时,祂把将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逐渐灌输到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把将要变成爱之良善的良善灌输到心智的意愿部分,并在那里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当它们被结合在一起时,信之真理就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爱之良善则从信之真理拥有其生命的具体品质。这种结合通过良善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实现,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并构成与此人同在的天堂。主就住在这个天堂里面,如同住在祂自己东西里面,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源于祂,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也是。主不可能住在属于人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因为那是邪恶。
这种相互结合就是主在约翰福音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10, 21, 22)
这些话描述了一种相互结合;然而,它们的意思不是说人将自己与主结合起来,而是说主将那弃绝邪恶的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因为弃绝邪恶需要此人自己的决定,当他弃绝它们时,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爱的良善的相互结合就由主实现,根本不是由那人实现。事实上,如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人靠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而靠自己不能在其良善里面领受任何真理。主在约翰福音也肯定了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这种相互结合可通过人的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来说明。人的理解力是由真理构成的,他的意愿则是由良善构成的;真理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信,良善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爱。人通过用耳朵听,或用眼睛读而接受真理,并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这些真理要么与文明状态有关,要么与道德状态有关,被称为记忆知识。人的爱属于他的意愿,这爱利用理解力来观看储存在记忆中的这些事物,并从记忆中选择那些与这爱相一致的事物。然后,它将所选的事物召唤出来,与它们结合,并天天利用它们来强化自己。真理以这种方式被爱变活,并构成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于其爱的良善本身则构成其心智的意愿部分。爱之良善也像那里燃烧的火,而被爱变活并居于周围部分的真理则像这火发出的光。渐渐地,随着真理被这火点燃,对一种相互结合的渴望就在它们里面被点燃。一种永恒的相互结合便由此而来。
由此明显可知,真正产生结合的,是爱之良善,而不是信之真理,除非这真理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无论你说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凡来自爱的,都被称为良善。而且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也是一样的,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去意愿。
要知道,与文明或道德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刚才所述,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而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前所述,则在内在人里面,然后通过内在人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就是系信的真理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关注永生的事物,与天堂相联,并打开内在人。它们打开内在人的程度,以及这种打开的性质或说打开的方式取决于信之真理,即接受了多少,它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对主和对邻之爱的良善里面被接受的,这些爱源于主。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没有同时吸收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之人来说,思维仅停留在一个外在层面;而对那些拒绝相信或否认这些事物的存在之人来说,无论他们说起话来显得何等聪明,思维不会上升高过感官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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