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我进一步得知,木星也有些人自称圣徒,他们以惩罚的威胁命令自己的大量仆人给他们送上主的头衔。这些人还禁止他们敬拜宇宙之主,声称自己就是中保主,会把他们的祈求转达给宇宙之主。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称宇宙之主,就是我们的主为独一主,而是称祂为至高主,因为他们也自称主。
他们称他们世界的太阳为至高主的脸,认为祂在那里有自己的圣殿;因此缘故,他们也拜太阳。其余的居民都厌恶他们,不愿与他们有什么瓜葛,既因他们拜太阳,也因他们自称主,被他们的仆人拜为中保神。
灵人向我展示了这些人头上的遮盖物,是一顶黑色的塔形帽子。
在来世,这样的人出现在右后方,位置稍微高一点。他们雕像一样坐在那里,一开始还被侍奉过他们的仆人崇拜。但不一会儿,连这些人也嘲笑他们。使我惊奇的是,他们的脸如同着了火那样发光;这是由于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圣徒。尽管他们的脸显得火热,他们实际上却很冷,并且拼命地想得到温暖。由此明显可知,使他们发光的火是自我之爱的愚昧幻火。为了取暖,他们觉得自己在劈柴;在劈柴时,他们看见木柴下面有像人一样的东西,同时他们试图攻击这个人。这是由于他们将功德和神圣归给自己。凡在世时如此行的人到了来世,都觉得自己在劈柴。这种事也发生在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身上,我在别处描述过他们。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主题,我在此补充有关他们的经历。
那些将功德置于自己的好行为和工作的人就在脚底下面的低地。他们当中许多人觉得自己在劈柴。他们所在的地方非常寒冷,他们觉得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温暖。我也与他们交谈过,被恩准问他们是否愿意离开这个地方。他们回答说,他们工作还不够努力,不值得离开。但当这种状态结束时,他们就被释放。他们是属世人,因为想赚取救恩不是一个属灵的想法;事实上,它出自小我,而非主。此外,他们喜欢自己胜过别人,其中一些人还鄙视他人。
在来世,如果他们所得的喜乐不如其他人多,他们就会向主发怒;因此,当他们正在劈柴时,在他们看来,似乎有主的某种东西出现在木头下面。这是由于他们的愤慨。唯独主拥有功德和公义(AC 9715, 9975, 9979, 9981, 9982)。那些将功德置于行为,或想凭他们所做的好行为配得上天堂的人在来世都想被侍奉,从不知足(AC 6393)。他们藐视邻舍,若得不到奖赏,甚至向主发怒(AC 9976)。至于他们在来世命运的性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42, 1774, 1877, 2027)一书。那些似乎在低地劈柴的人就属这类(AC 1110, 4943)。
1416.“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天上和地上的国,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在内义上是指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因而是指全世界所有拥有爱和仁的属天元素的人。由于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一切属天品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良善,因而表示祂的国,这国就存在于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里面。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本身就是“一个大民族”,因为祂是属天之物本身和良善本身。爱和仁的一切良善唯独源于祂,这也解释了为何主构成祂自己的国度,也就是说,祂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如天上的一切天使所承认的那样。由此清楚可知,“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
就内义而言,凡论述主和爱的属天事物的地方,“民族”(nation)都表示主和一切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前面(1258,1259节)关于“民族”(nation)和“列族或多族”(nations)含义的引证清楚可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得到证实。论到亚伯拉罕,经上说:
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创世记17:5)
“亚伯拉罕”这个名字中的字母“h”发音柔和,取自耶和华的名,因为他代表耶和华或主。同样,经上论到撒莱说:
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从她赐一个儿子给你。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创世记17:15-16)
此处“多族”表示爱的属天事物,“百姓的君王”表示源于这爱的信之属灵事物,它们唯独属于主。
论到雅各说:
你的名不再叫雅各,以色列才是你的名;就给他起名叫以色列。神说,我是雷神(译注:即希伯来语中的沙代神),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两腰而出。(创世记35:10-11)
此处“以色列”表示主,如一些人所熟知的,主自己就是至高意义上的以色列。当祂是“以色列”时,很明显,“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以及“从他两腰而出的列王”表示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表示所有拥有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人。论到亚伯兰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经上说:
至于这婢女的儿子,我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因为他是你的种。(创世记21:13, 18)
至于以实玛利代表什么,可参看那节经文所给出的解释;“亚伯兰的种”表示爱本身,“民族”这个词由此而与从以实玛利出生的人有关。
“民族”(nation)表示爱的属天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众民中作属我的宝贵产业;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神圣的民族。(出埃及记19:5-6)
“祭司的国度”,就是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凭爱的属天事物而被公开称为“神圣的民族”;而主来自其王权的国度凭爱的属灵事物而被如此描述,被称为“神圣的人民或圣洁的民”;因此,上述经文中“从两腰而出的列王”是指属灵事物。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从我面前背离,以色列的种也就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是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6)
“以色列的种”表示仁之属天品质或实体,当这种不复存在时,主面前就不再有一个民族。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这尤其论及各民族(译注:新世纪版本,非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但一般论及所有虽没有知识,但却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这些人是一个“民族”,因为他们是主国度的成员。诗篇:
使我见你选民的善,乐你民族的乐,因你的产业而荣耀。(诗篇106:5)
此处“民族”明显表示主的国。“民族”表示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上古教会成员正是出于对“民族”这一含义的感知才划分为单独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他们通过这种划分来感知主的国度,因而感知属天之物本身。由这种感知产生了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说产生了象征,由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象征又产生了代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