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70

70.我进一步得知,

70.我进一步得知,木星也有些人自称圣徒,他们以惩罚的威胁命令自己的大量仆人给他们送上主的头衔。这些人还禁止他们敬拜宇宙之主,声称自己就是中保主,会把他们的祈求转达给宇宙之主。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称宇宙之主,就是我们的主为独一主,而是称祂为至高主,因为他们也自称主。

他们称他们世界的太阳为至高主的脸,认为祂在那里有自己的圣殿;因此缘故,他们也拜太阳。其余的居民都厌恶他们,不愿与他们有什么瓜葛,既因他们拜太阳,也因他们自称主,被他们的仆人拜为中保神。

灵人向我展示了这些人头上的遮盖物,是一顶黑色的塔形帽子。

在来世,这样的人出现在右后方,位置稍微高一点。他们雕像一样坐在那里,一开始还被侍奉过他们的仆人崇拜。但不一会儿,连这些人也嘲笑他们。使我惊奇的是,他们的脸如同着了火那样发光;这是由于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圣徒。尽管他们的脸显得火热,他们实际上却很冷,并且拼命地想得到温暖。由此明显可知,使他们发光的火是自我之爱的愚昧幻火。为了取暖,他们觉得自己在劈柴;在劈柴时,他们看见木柴下面有像人一样的东西,同时他们试图攻击这个人。这是由于他们将功德和神圣归给自己。凡在世时如此行的人到了来世,都觉得自己在劈柴。这种事也发生在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身上,我在别处描述过他们。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主题,我在此补充有关他们的经历。

那些将功德置于自己的好行为和工作的人就在脚底下面的低地。他们当中许多人觉得自己在劈柴。他们所在的地方非常寒冷,他们觉得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温暖。我也与他们交谈过,被恩准问他们是否愿意离开这个地方。他们回答说,他们工作还不够努力,不值得离开。但当这种状态结束时,他们就被释放。他们是属世人,因为想赚取救恩不是一个属灵的想法;事实上,它出自小我,而非主。此外,他们喜欢自己胜过别人,其中一些人还鄙视他人。

在来世,如果他们所得的喜乐不如其他人多,他们就会向主发怒;因此,当他们正在劈柴时,在他们看来,似乎有主的某种东西出现在木头下面。这是由于他们的愤慨。唯独主拥有功德和公义(AC 9715, 9975, 9979, 9981, 9982)。那些将功德置于行为,或想凭他们所做的好行为配得上天堂的人在来世都想被侍奉,从不知足(AC 6393)。他们藐视邻舍,若得不到奖赏,甚至向主发怒(AC 9976)。至于他们在来世命运的性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42, 1774, 1877, 2027)一书。那些似乎在低地劈柴的人就属这类(AC 1110, 4943)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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