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43.“米甸祭司叶忒罗”表神性良善。这从“叶忒罗”的代表清楚可知。“叶忒罗”,米甸的祭司,是指处于简单良善之真理的教会的良善(参看7015节),但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他是摩西的岳父,而“摩西”代表神性真理;事实上,当女婿代表真理时,岳父就代表良善,也就是良善的更高层级,因为他是妻子的父亲。“叶忒罗”在此之所以代表神性良善,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将与属灵教会成员同在的真理进行有序排列,这一切是由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完成的;因为一切有序排列都是由良善通过真理来完成的。
当一个属灵教会成员开始不再通过真理,而是通过良善行事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以这种方式被有序排列。这种状态是他的第二个状态,是在他经历试探之后产生的。因为当他通过真理行事时,就会受到试探,好叫与他同在的真理能得到确认,被坚定地接受。一旦得到确认,被坚定地接受,它们就被主有序排列;一旦被有序排列,此人便进入第二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真理在他的意愿和行为中;它们由此变成他生活的一部分,被称为良善。对真理的这种有序排列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
9716.“长五肘,宽五肘”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这从“五”、“长”和“宽”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同等,因为当两个维度彼此相同时,如此处的长和宽,所表示的是同等。坛的长和宽之所以都是五肘,是因为“五”与“十”、“一百”、“一千”所表相同;这些数字都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无限之物。“五”也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因为复合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所表相同,简单数因此类似于它们的复合数(5291, 5335, 5708, 7973节);“十”、“一百”和“一千”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2636, 3107, 4400, 4638, 8715节);“五”也是(5708, 5956, 9102节);当论及神性时,“一千”表示无限之物(2575节)。“长”是指良善(1613, 9487节);“宽”是指真理(1613, 3433, 3434, 4482, 9487节)。由此明显可知,“长五肘,宽五肘”表示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当真理补足良善,良善补足真理时,因而当良善和真理行如一体,形成一个婚姻,如主使它们在天堂里如此时,就说“良善和真理同等”。这一点可通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来说明。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也就是当人感觉真理是良善补足物,良善是真理的补足物时,他就同等地享有良善和真理。此外,理解力致力于感知发自良善的真理,意愿则致力于感知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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