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除了刚才提到的灵人外,还有些提供反面建议的灵人。他们是那些活在世上时由于邪恶而从其他人的社群被逐出的人。当他们靠近时,只见某种像飞火一样的东西滑落到脸旁边。他们把自己安置在此人的臀部,但在他下面,从那个位置向上说话。他们所说的话,与教导灵从天使那里所传达的话正好相反;也就是说,人不可照着教导生活,而应取悦自己,随心所欲,诸如此类。他们通常在前面的灵人离开后到来。但木星人知道这些灵人是谁,是何性质;所以他们并不理会他们。然而,他们以这种方式学习何为邪恶,进而学习何为良善。事实上,通过邪恶能认识何为良善,因为良善的性质可从它的反面得知。对一个事物的一切觉知取决于对它与其反面对照时不同之处的各种类型和程度的反思。
10146.“这要在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在耶和华面前”之所以表示来自主,是因为“在面前”表示同在,主随着对来自祂的属爱的良善和属信的真理被接受而同在。因此,“在主面前”表示来自主。诚然,主与每个人同在;然而,祂与善人同在的方式却不同于与恶人同在的方式。就善人而言,祂在他们源于信之真理的思维的一切细节和源于爱之良善的渴望的一切细节中同在,或说祂在他们出于信之真理所思考的一切细节和出于爱之良善所意愿的一切细节中同在。祂以这种方式同在:祂自己构成他们的信,祂自己构成他们的爱。因此,祂可以说住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真理的灵将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7, 18, 20, 21, 23)
但就恶人而言,主不是在一切细节中同在,因为他们没有信或仁。祂以一种泛泛的方式同在,这种同在赋予他们思考和意愿,以及只要停止邪恶就接受信和仁的能力。但只要他们不停止邪恶,祂似乎就缺席。祂似乎缺席的程度取决于信和爱之真理和良善缺乏的程度。正因如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经历主的同在,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则经历祂的缺席。
而真相却是,不是主从人那里缺席,而人从主那里缺席。因为一个被邪恶主宰的人背离祂向后看,这时在他眼前的事物照着它们与主宰他的邪恶的密切程度而与他同在。事实上,来世没有空间,只有与人里面的思维和情感网络一致的空间的表象。这一切极像就光和热而言,这个世界的太阳的同在。太阳每时每季都一样同在,但当地球远离太阳时,光就会消失,而黑暗则会降临;首先到来的是晚上的阴影,然后就是夜间的黑暗。当地球没有与太阳直接连成一条线,而是成一定角度时,如冬天里的情形,热就会退去,而寒冷则到来;结果,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变得不活跃并消亡。这也被称为太阳的缺席,而事实上,这是地球从太阳那里的缺席,不是空间上的缺席,而是就光和热的状态而言的缺席。提到这些现象是为了帮助说明这个问题。
9716.“长五肘,宽五肘”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这从“五”、“长”和“宽”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同等,因为当两个维度彼此相同时,如此处的长和宽,所表示的是同等。坛的长和宽之所以都是五肘,是因为“五”与“十”、“一百”、“一千”所表相同;这些数字都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无限之物。“五”也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因为复合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所表相同,简单数因此类似于它们的复合数(5291, 5335, 5708, 7973节);“十”、“一百”和“一千”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2636, 3107, 4400, 4638, 8715节);“五”也是(5708, 5956, 9102节);当论及神性时,“一千”表示无限之物(2575节)。“长”是指良善(1613, 9487节);“宽”是指真理(1613, 3433, 3434, 4482, 9487节)。由此明显可知,“长五肘,宽五肘”表示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当真理补足良善,良善补足真理时,因而当良善和真理行如一体,形成一个婚姻,如主使它们在天堂里如此时,就说“良善和真理同等”。这一点可通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来说明。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也就是当人感觉真理是良善补足物,良善是真理的补足物时,他就同等地享有良善和真理。此外,理解力致力于感知发自良善的真理,意愿则致力于感知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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