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除了刚才提到的灵人外,还有些提供反面建议的灵人。他们是那些活在世上时由于邪恶而从其他人的社群被逐出的人。当他们靠近时,只见某种像飞火一样的东西滑落到脸旁边。他们把自己安置在此人的臀部,但在他下面,从那个位置向上说话。他们所说的话,与教导灵从天使那里所传达的话正好相反;也就是说,人不可照着教导生活,而应取悦自己,随心所欲,诸如此类。他们通常在前面的灵人离开后到来。但木星人知道这些灵人是谁,是何性质;所以他们并不理会他们。然而,他们以这种方式学习何为邪恶,进而学习何为良善。事实上,通过邪恶能认识何为良善,因为良善的性质可从它的反面得知。对一个事物的一切觉知取决于对它与其反面对照时不同之处的各种类型和程度的反思。
8899.“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表神性所在的地方和来自祂的流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此处由“地”所表示的天堂(参看8898节),因此,“耶和华神”是指那里的神性,“赐”是指流注;因为总体上天堂与所有人,以及具体的每个人都是接受来自神性的流注的。尊敬父母这一诫命表示这些事,这看起来很奇怪,因为它们与字义相去甚远。但要知道,十诫既是世人,也是天上之人的生活准则。字义或外在意义是为了世人,灵义或内义是为天上的人;因此,这两层意义,即外在和内在意义,是为了那些在世上的时候也在天堂里的人,也就是为了那些照着教义的真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十诫也是为了天上的人,这一点从圣言中一切事物的内义,以及这一事实清楚看出来: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自己所说的话不仅是为了世人,或世界,也是为了天使,事实上是为了整个天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经天堂,并向下传到世人那里。主亲自从西乃山上所说的这十条诫就是这种情况。
由于这些诫命的宣布不仅是为了世人,还为了天上的人,所以这二者对它们的理解不可能是一样的。如这条诫命就是这样,即:当尊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耶和华神所赐他们的地上得以长久。因为在天上,父母和孩子不像地上那样聚在一起;因此在那里,主取代了“父”,祂的国取代了“母”。他们的日子得以长久也不可能是指着天上的人说的,因为他们永远住在那里。那里的“地”也不能理解为这条诫命所指的迦南地,而要理解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由于“父母”表示主及其国度,所以这条诫命按顺序是第四条诫命,在神圣性上超越接下来的几条诫命。敬拜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诫命是第一和第二条诫命,因为这是最神圣的诫命。接下来是安息日的诫命,因为这条诫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然后是尊敬父母的诫命,因为这条诫命表示对主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爱。由于这条诫命表示这些事,所以蔑视父母被列为“流人血”(以西结书22:6, 7)所表示的罪行之一;因此,顽梗悖逆的儿子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21:18-21)。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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