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除了刚才提到的灵人外,还有些提供反面建议的灵人。他们是那些活在世上时由于邪恶而从其他人的社群被逐出的人。当他们靠近时,只见某种像飞火一样的东西滑落到脸旁边。他们把自己安置在此人的臀部,但在他下面,从那个位置向上说话。他们所说的话,与教导灵从天使那里所传达的话正好相反;也就是说,人不可照着教导生活,而应取悦自己,随心所欲,诸如此类。他们通常在前面的灵人离开后到来。但木星人知道这些灵人是谁,是何性质;所以他们并不理会他们。然而,他们以这种方式学习何为邪恶,进而学习何为良善。事实上,通过邪恶能认识何为良善,因为良善的性质可从它的反面得知。对一个事物的一切觉知取决于对它与其反面对照时不同之处的各种类型和程度的反思。
9543.“桌子要用杠来抬”表由此而牢固保持存在。这从“抬”和“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抬”是指存在和持续存在(参看9540节),因而也指牢固保持存在;“桌子”是指天上赐福或事物的容器(9527节)。这一切都是用来描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何从主接受良善的;因为“陈设饼”是指来自主的天上良善;摆有这些饼的“桌子”是指这良善的容器。不过,我未被允许详细描述每一个真实的细节,因为在主的属天国度,大多数事物超越人类的思维范畴,几乎超越住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灵的思维范畴。事实上,在主的属天国度,一切事物都建立在属于爱的良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属于信的真理基础上。此外,那里的人通过爱之良善彼此交流,而不像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那样通过信之真理交流(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主的属天国度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存在于这层天堂里面的事物是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也就是说,这些事物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如众所周知的。因此,存在于该天堂中的事物通过代表它们的物体而呈现在下面的灵人眼前,他们通过这些代表能对存在于那里的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事物形成某种概念。这些事物在世上由柜子、施恩座、基路伯、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来代表;这些物体从视觉上呈现出属天国度里的一切事物。帐幕的居所和院子,以及那里的帘子和幔子,以同样的方式用来代表存在于主的属灵国度,也就是第二层或中间天堂里的事物。
4697.“和十一颗星”表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这从“星”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在圣言中,“星”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们是夜间闪烁之光的微小源头;在夜间将微光发散到我们的夜空中,犹如认知或知识传送良善与真理的微光。这类认知或知识就由“星”来表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又搅动大海,使海中波浪砰訇的耶和华如此说。(耶利米书31:35)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使太阳白日发光”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表示真理和认知或知识。
在诗篇也一样:
那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的耶和华。(诗篇136:7-9)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会以为此处的“日头”是指这个世界的太阳,“月亮星宿”是指这个世界的月亮和星星;但属灵和属天的意义不会出于这种假设。然而,圣言在每一个细节处都是属天的。由此也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信之真理,连同对这些的认知。
这与创世记第一章相似,那里描述了属天人的新造:
神说,天上穹苍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照耀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体,较大的发光体管昼,较小的发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让它们发光普照天地,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8;参看30-38节)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此处“日头和月亮”表示爱与仁,或良善与真理;而“众星”表示认知或知识(参看4060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末日或末后状态,故“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表示表示那时爱与仁之良善将要灭亡;“众星要从天上坠落”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也要灭亡。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论及教会末后状态的类似描述。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使这地荒凉,祂要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光辉。(约珥书3:14,16)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所有的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我必使黑暗笼罩你的地。(以西结书32:7-8)
启示录: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部分,月亮的三分之一部分,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部分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此外,“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以理书:
从这公山羊的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0)
启示录:
那大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显然,此处不是指实际的星辰。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末期的状态。
在诗篇也一样: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一一给它们起名。(诗篇147:4)
又: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放光的星宿,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3)
启示录: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启示录12:1)
由于“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所以它们也表示教会的教义,因为这些教义也是认知或知识。在末期,涉及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在启示录中被描述为一颗星:
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苦艾;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示录8:10-11)
因这星变苦的水是指真理,“江河和众水的泉源”是指这些真理所赋予的聪明和来自圣言的智慧。因为“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节);“江河”表示聪明(3051节);“泉源”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2702, 34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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