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79

79.木星灵当中也有

79.木星灵当中也有些他们称之为烟囱清洁工的灵人,因为他们身穿这种衣服,还有一张沾满煤烟的脸。我蒙允许描述他们是谁,是什么样子。有一个这样的灵人来到我这里,恳求我为他代祷,好叫他能进入天堂。他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坏事;他只是责备了他星球上的居民,又补充说,责备后他又教导了他们。他贴近我的胳膊肘下面的左侧,说起话似乎声音哽咽。他有激起同情心的能力;但我只能回答说,我无法给予他任何帮助,因为这种帮助唯独主给予。我也不能代祷,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处。但他若配得,可能会有希望。然后,他被送回属于他自己星球的正直灵人;可他们说,他不能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的性质和他们的不一样。然而,因出于强烈的渴望,他再三要求被允许进入天堂,于是被送到这个星球的正直灵人的社群那里。但他们也说,他不能与他们在一起。他在天堂之光中显得发黑,尽管他声称自己不是黑色,而是棕色。

我被告知,他们在被接入那些构成精囊区域的人当中之前,一开始都是这样;因为精子(精液)连同与其融合的液体都积聚在这些囊泡中。这种融合使得精子处在适当条件下,以便它一旦被排出,就从子宫颈的液体中被释放出来,从而有助于实现怀孕,也就是实现使卵子受孕的目的。因此,精液也有一种努力,可以有一种燃烧的渴望,即:抛掉自己,留下精子履行它的功能。类似的事可在这个灵人身上看到。他来到我这里时仍穿着污秽的衣服,又说他燃烧着上天堂的渴望,并且现在开始觉得自己是能上天堂的那种。我蒙允许告诉他说,这或许表明他将很快被接纳。然后,天使叫他脱下他的衣服;他如此急切,以至于很快就脱下来,几乎没有比这更快的了。这描绘了那些在对应于精囊的区域里的人之渴望是何性质。

我被告知,这类灵人在预备上天堂时,就会脱下自己的衣服,穿上闪亮的新衣,并成为天使。他们好比毛毛虫,经历恶劣的阶段后变成蛹,进而变成蝴蝶;这时,它们就换上带有蓝、黄,或金色翅膀的衣裳;然后自由飞在空中,如同在自己的天堂,并庆祝自己的婚姻、产卵,从而确保它们种类的繁衍。同时,它们被指定从各种鲜花的汁液和气味中获得甜蜜可口的食物。

属天的奥秘 #3921

3921.“拉结说,

3921.“拉结说,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表公义和怜悯;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仰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生活的良善。“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为我伸冤”表示主的公义,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要解释;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怜悯,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通过公义审判所有人,出于怜悯垂听所有人。祂通过公义审判,是因为祂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出于怜悯垂听,是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垂听。祂通过公义审判那些不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出于怜悯垂听那些接受的人。然而,祂在审判时既通过公义,同时也出于怜悯。因为一切神性公义都包含怜悯在里面,如同神性真理包含神性良善在里面。不过,这些奥秘太过深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故蒙主的神圣怜悯,它们将在别处予以充分解释。
“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仰的神圣。这是因为与真理有关的信仰对应于神性公义;而神圣,也就是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怜悯;此外,审判或判决与信之真理有关(2235节)。由于论到神时说祂“伸冤”(judged),故它表示良善或神圣。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词(即“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信的神圣,同时表示公义和怜悯。由于这二者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单一实体,故它们通过“也”这个词连在一起。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是出于对应,因为生活的良善对应于信仰的神圣。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什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从字义上看,这两个词并不那么搭配,以至于呈现给理解力一个完整的观念。
在本节和接下来直到“约瑟”那几节,经上用的是“神”之名,而在此前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之名。原因在于,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之人的重生;而此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天之人的重生。因为当论述的主题是信之良善,也就是属灵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神”;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节)。因数前一章讲述了雅各儿子的出生,直到犹大;在那里,犹大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本章则继续讲述这些儿子的出生,直到约瑟;而约瑟代表属灵之人,如下面两节所述(30:23, 24)。在前一章,经上直到犹大都是用耶和华的名(参看29:32, 33, 35);在章,直到约瑟都是用神这个名(30:6, 8, 17, 18, 20, 22, 23);后来又用“耶和华”,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从属灵之人转到了属天之人。这就是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若不通过内义,也不知道何为属天之人,何为属灵之人,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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