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55.后来,传教士被带到一个更远的地方,尽管他不情愿,因为他还在想着他非常喜欢的那个女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在前一个地方留下的一种影子还出现在那里。然后,他来到赤身的人那里。这些人看上去成双成对结伴而行。每一对都是丈夫和妻子,腰间裹着一层布,头上围着某种遮盖物。当传教士与他们在一起时,他被带入在世上想要传道时所处的那种状态。于是,他告诉他们,他想给他们传道,主题是“被钉十字架的主”。但他们说,他们不愿听这种话,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主活着。然后他又声称,他想传讲“活着的主”。但他们还是不肯听,说,他们在他的话里没有察觉到任何天上的事物,只察觉到地上的事物,因为他的话大多是为了他自己,为了自己的名声和地位。他们解释说,他们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听出他的话是发自内心还是出自口唇;他因是这种人,所以什么也教不了他们。他闻言沉默了。他活在世时,曾充满激情,以至于能深深打动他的听众,使他们崇敬。但他所展现的这种激情是他人为获得的,因而来自自我和世界,而不是来自天堂。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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