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0.“我凭什么知道我必继承它呢”表示对主之爱的试探,这爱想要保证这个结果,或说希望完全确定这个结果,这从这些话本身所流露的怀疑清楚可知。凡正在经历试探的人都对目的产生怀疑,或说对目的没有把握。这目的就是爱,而恶灵和恶魔所攻击,并由此将目的置于怀疑之中的,正是爱。爱越大,他们就越把它置于怀疑之中。如果被爱的目的没有被置于怀疑,甚至绝望之中,就不会有任何试探。对结果的保证或确定就在胜利之前到来,并且是胜利的一部分。
由于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试探是什么,所以在此作以简要解释。除了一个人所爱的东西之外,恶灵从来不与任何东西作战;他越强烈地热爱它们,这些灵人就越猛烈地发动攻击。与属于对良善的情感的事物作战的,是恶魔;与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事物作战的,是恶灵。甚至一发现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哪怕是最小的,或可以说闻到令他快乐并感觉宝贵的东西,他们就立刻攻击并努力摧毁它,从而摧毁整个人,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于他的爱。没有什么比以这种方式摧毁一个人更令他们快乐的了;他们也不会停止,反而会永远持续下去,除非主赶走他们。那些恶毒、狡诈的人通过讨好人核心的爱而渗透到这些爱中,从而把这人带到他们中间。一旦把他带进来,他们很快就试图摧毁他的爱,由此杀害这个人,并且以上千种难以想象的方式杀害他。
他们不仅仅通过推理反对良善和真理而发动攻击,这种攻击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即便被打败上千次,他们仍会继续下去,因为对他们来说,反对良善和真理的推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相反,他们在攻击中败坏良善和真理,并让它们燃起恶欲和说服的火,以致这人只知道类似的欲望和说服在他里面掌权。同时,他们将他们从这人在其它事上的快乐中抓取来的快乐注入这些良善和真理,以这种方式极其诡诈地感染并侵扰他。他们通过把他从一件事上引到另一件事上而如此娴熟巧妙地做这一切,以至于如果主不帮助这个人,他永远不知道别的,只知道相信他们,认为事情的确如此。
他们以同样的方式攻击构成良心的对真理的情感。一旦发现一丝良心,无论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或说多么不完美,他们都会从这个人的虚假和软弱中为自己塑造一种情感,并利用这种情感给真理之光投下阴影,使它变得暗淡,从而败坏它;要不然就使他焦虑并折磨他。他们还把他的思维牢牢固定在一件事上,从而使它充满幻想,同时暗中把恶欲并入这些幻想。除此之外,他们也利用不计其数的其它手段,这些手段无法以易于理解的方式被描述出来。这些只是其中的少数几种手段,并且仅仅是最一般的那种;他们能通过这些手段够着人的良心,因为这些恶灵以摧毁人的良心为最大快乐。
这几个细节尽管非常少,但却说明了试探的性质;一般来说,试探的性质就如同爱的性质,或说与爱的性质相匹配。它们也说明了主的试探的性质,即:这些试探是最可怕的,因为爱的强度如何,试探的可怕就如何。主的爱是拯救全人类,是最炽热的;因此,它是最高程度上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的总和。所有地狱都以最恶毒的诡计和毒液与这些情感作战;但主凭自己的能力把它们都征服了。胜利具有这种效果:以后恶毒的魔鬼和灵人再也不敢做什么了。因为他们的整个生命就在于能够摧毁,但当他们发现一个人能够抵制他们时,甚至在第一次发起攻击时,他们就逃之夭夭,就像他们接近天堂的第一道门槛时通常所做的那样,因为他们立刻充满恐惧和惊骇,猛然后退,尽可能地迅速逃窜。
10155.“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这从“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理解、相信并觉察,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表示觉察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或说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是因为经上提到耶和华和神这两个名字,主凭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知道”之所以表示理解、相信并觉察,是因为这个词论及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当只论及理解力时,它表示理解;当论及理解力,同时又论及意愿时,它表示相信;当只论及意愿时,它表示觉察。因此,对那些仅仅知道某种事物,并由此思想它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理解;但对那些拥有信仰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相信;对那些拥有爱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觉察。
然而,当“知道”与理解、看见或相信连在一起时,“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表示觉察;因为理解、看见、相信与理解力有关,因而与真理有关,而“觉察”与意愿有关,因而与良善有关,如在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又:
真理的灵要被差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6, 17)
马可福音:
耶稣用比喻说,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马可福音4:11, 12)
耶利米书:
由此可知可见,离弃耶和华你的神,乃为恶事,为苦事。(耶利米书2:19)
同一先知书:
夸耀的却要因理解、认识我而夸耀,我是耶和华。(耶利米书9:24)
何西阿书:
我以信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耶和华。(何西阿书2:20)
在这些经文中,“知道或认识或晓得”表示觉察,觉察来自良善;而“理解”和“看见”来自真理。因为那些处于良善或爱的人在自己里面觉察事情是这样的;而那些处于真理或信的人则在自己里面看见事情是这样的。因此,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觉察;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则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信仰(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992, 9995, 10105节的阐述);至于何为觉察,可参看前文(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1121, 1384, 1387, 1398, 1442, 1919, 2144, 2515, 2831, 3528, 5121, 5145, 5227, 7680, 7977, 8780节)。
另外,由于“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等)”的本义是从良善觉察,故经上还说“当从心里知道”(申命记8:5);因为“从心里”表示从爱之良善(3883-3896, 7542, 9050, 9300, 9495节)。因此,行善被称为“认识耶和华”(耶利米书22:16)。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示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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