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1.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给他带来生命,无论他是善是恶,这一点从前面(1954,2021,2536,2658,2706,2886-2889节)解释圣言时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与这生命相对应的接受物通过神性流注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即:在它们看来,它们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就是生命与生命接受者的一种对应。接受者如何,其生命就如何。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便处于对应,因为他们适合接受,也的确为自己足够地接受这生命。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的人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这些人只有生命的表象,这种表象的性质和他们本身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点能以多种方式来说明,如:生命经由灵魂流入人体的运动和感觉器官,而这些器官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的动作和感觉的性质。这一点也能通过阳光所照射的物体来说明,它们所呈现的色彩就取决于接受形式的性质,或说这光照着接受形式的性质而产生色彩。但在灵界,由生命的流注所产生的一切变化或修改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为何聪明和智慧有那么多不同种类。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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