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3.“雅各听见拉班的儿子们有话说”表属于“拉班”所表良善的真理,相对于主由此在属世层中所获得的良善而言,是何性质。这从“儿子”的含义和“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拉班”是指来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3612, 3665, 3778节),因而是指诸如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那类良善(3974, 3982, 3986e节),在此是指已提供如此服务的良善,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它的分离。“雅各听见的话”在内义上就表明相对于主在属世层中所获得的良善而言,这类真理的性质。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都是愤怒的话,拉班的儿子声称雅各把他们父亲所有的都夺了去,并且雅各见拉班的脸色不如从前。“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在前一章代表其中的真理之良善(参看3659, 3669, 3677, 3775, 3829, 4009节)。
从前一章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拉班”所表示的良善相对于“雅各”所代表的真理之良善是何情形。我们可通过人重生的状态进一步说明这一点,就代表意义而言,人重生的状态也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当人正在重生时,主将他保守在一种居间类型的良善中。这种良善是为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而服务的;不过,一旦这些良善与真理被引入,这居间良善就与它们分离。凡对重生和新人有所了解的人,都能明白,新人完全不同于旧人;因为新人拥有对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情感,这些构成其快乐和幸福的感觉;而旧人拥有对世俗和尘世事物的情感,这些构成其快乐和愉悦的感觉。所以,新人关注天上的目的,而旧人关注世上的目的。由此明显可知,新人完全不同并迥异于旧人。
为了将人从旧人的状态引入新人的状态,人必须脱去对世界的贪恋,披上对天堂的情感。这一过程通过无数手段实现,这些手段唯有主知道,其中许多手段,主也会让天使知道,但只有极少数手段为世人所知。尽管如此,所有这些手段,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在圣言的内义中被揭示出来。因此,当人从旧人转变为新人时,也就是当他重生时,这一过程并非如有些人所想的那样瞬间完成,而是要历经多年。事实上,这个过程甚至贯穿人的整个一生,直到临终。因为他的贪恋必须被根除,对天堂的情感必须被植入,并且他必须被赋予之前从未拥有,甚至几乎前所未闻的生命。因此,既然他的生命状态必须被大幅度地改变,那么他就必须长期被保持在一种居间良善中,这种良善既具有对世界的情感,也具有对天堂的情感。他若不被保持在居间良善中,绝不会允许天上的良善与真理进入他自己里面。
这种居中或居间良善就是“拉班及其羊群”所表示的。不过,人只是在这居间良善提供具体功用期间被保持在它里面。一旦完成服务,它就被分离出去。这种分离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这居间良善的存在,以及它提供其功用之后的分离,可通过每个人从小到老所经历的状态变化来说明。众所周知,在生命的每个阶段,如婴儿期,童年期,青少年时期,成年期和老年期,人的状态各不相同。人们也都知道,当人进入少年时期的状态时,他便脱去婴幼儿时期的状态,扔掉它的玩具;当进入青年时期的状态时,他会脱去少年时期的状态;当进入成年状态时,反过来又脱去青年时期的状态;最后当进入老年状态时,他又脱去成年的状态。人若认真思考一下,还能意识到,生命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快乐,并且他藉着这些快乐通过连续阶段被引入下一个阶段的快乐;这些快乐服务于这一目的:把他带入下一个阶段,直到最终他被带入老年的聪明和智慧的快乐中。
由此明显可知,当披上一种新的生命状态时,之前的事物总是被抛在身后。不过,这个比方只能说明这一点:快乐仅仅是手段,当人进入下一个状态时,它们就被抛在身后。而在人重生期间,他的状态变得完全不同于他之前的状态;主不是以任何属世的方式,而是以一种超自然的方式将他引向这种状态。若非藉着唯独主所提供的重生手段或媒介,因而通过所提到的居间良善,谁也达不到这种状态。一旦他被带入这种状态,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再以世俗、尘世和肉体的事物为目的,而是以天上的事物为目的,那么这居间良善就被分离出去。以某种事物为目的,就意味着爱这种事物超过其它任何事物。
注:3986e节,即3986节末尾,e表末尾。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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