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1.“在那里向我许过愿”表神圣之物。这从“许愿”的含义清楚可知,“许愿”是指希望主会提供;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确提供的事实(3732节)。由于凡主所提供的,都从祂发出,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故“许愿”在此表示神圣之物。“许愿”表示从主发出之物,因而表示神圣之物;这一事实乍一看似乎相去甚远。不过,这是因为人若要得到他想要的,就会许愿,通过所许的愿把自己与某种事物绑在一起,也就是把与神性相关的某种事物加到自己身上。但当这个词论及的是神性本身或主时,它就不是指任何所许的愿或誓言(vow),而是指旨意或意愿和提供,也就是一件发生的事。因此,凡神性或主所行的,皆从祂自己发出;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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