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9.一些灵人来到某个高处,据声音判断,他们似乎为数众多。我从他们流向我的思想观念和言语发现,他们似乎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一个清晰概念,只有对许多事物的一个总体概念。这不由得使我认为,他们不能感知任何清晰的事物,只能感知某种总体和不清晰的事物,因而感知某种模糊事物;因为我认为总体事物必然模糊。他们的思维是总体上的,也就是说,是对同一时间所发生的许多事的思维,我能从他们流入我思维的观念清楚发觉这一点。
一个居间灵人被提供给他们,他们便通过这个灵人与我对话;因为这种总体思维若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就无法用话语来表达。当通过居间者与他们对话时,我照自己的观点说,总体事物无法表现出对任何具体事物的一个清晰概念,只能表现出一种模糊到可以说根本不是概念的概念。但一刻钟后,他们展示了他们拥有对总体事物,以及总体事物的许多方面的清晰概念。他们特别通过观察说明这一点;他们对我的思维和情感的一切变化和不同,连同它们的最小细节观察得如此精确而清晰,以至于其他灵人不可能做得更好。我由此断定,诸如存在于那些具有少量知识,因而对一切事物都处于模糊状态之人当中的总体概念是一回事,诸如存在于那些在真理与良善上得到指教之人当中的清晰总体概念又是另一回事。因为这些真理与良善已经照它们自己的次序和系列被引入对它们的总体概况中,并以这样的方式被有序排列:这些人能从总体概况清晰看到它们。
这些灵人就是在来世构成总体和自主感官活动的人,以及那些通过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获得从总体看待事物,由此更广泛地深入思考事物,并立刻发觉事情是否如此能力的人。诚然,他们可以说在模糊中看到事物,因为他们从总体概况看待其中的事物;但这些事物在总体概况中被整理得井然有序,因此对他们来说很清晰。这种总体自主感官活动只出现在智者里面。我得知这些灵人就具有这样的特质,因为他们能在我里面看到我结论中的每一个细节,并由此对我思维和情感的内层得出结论。这些结论如此精准,以致我甚至开始害怕再思想些什么。因为他们发现了存在于我里面我却不知道的东西,然而我从他们所得出的结论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发现。我由此觉得自己不愿和他们说话,当我意识到这种不情愿时,它看似一种毛茸茸的东西,并且里面有某种事物在无声地说话。我被告知,这表示与这些灵人相对应的肉体内的总体感官意识。次日,我又和他们交谈,再一次发现他们所拥有的总体觉知不是模糊的,而是清晰的;总体事物及其状态各种各样,故具体事物及其状态也是各种各样,因为后者在次序和系列上与前者相关联。
我被告知,还要更为完美的总体自主感觉能力存在于天堂的内在气场中;当天使拥有一种总体或普遍概念时,他们同时也拥有具体概念,主在普遍当中将这些具体概念整理得井然有序,并使它们变得清晰。我还被告知,总体和普遍整体若不将个体和具体部分包括在内,就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凭这些个体和具体部分而存在,并被如此称呼;它们仅在这些部分存在于它们里面的范围内而存在。由此也明显可知,主的普遍治理若没有一切最小细节在里面,并凭这些细节而存在,根本什么也不是;就神性而言,认为存在某种普遍事物,却又拿走它的具体细节是非常愚蠢的。
10155.“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这从“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理解、相信并觉察,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表示觉察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或说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是因为经上提到耶和华和神这两个名字,主凭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知道”之所以表示理解、相信并觉察,是因为这个词论及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当只论及理解力时,它表示理解;当论及理解力,同时又论及意愿时,它表示相信;当只论及意愿时,它表示觉察。因此,对那些仅仅知道某种事物,并由此思想它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理解;但对那些拥有信仰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相信;对那些拥有爱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觉察。
然而,当“知道”与理解、看见或相信连在一起时,“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表示觉察;因为理解、看见、相信与理解力有关,因而与真理有关,而“觉察”与意愿有关,因而与良善有关,如在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又:
真理的灵要被差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6, 17)
马可福音:
耶稣用比喻说,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马可福音4:11, 12)
耶利米书:
由此可知可见,离弃耶和华你的神,乃为恶事,为苦事。(耶利米书2:19)
同一先知书:
夸耀的却要因理解、认识我而夸耀,我是耶和华。(耶利米书9:24)
何西阿书:
我以信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耶和华。(何西阿书2:20)
在这些经文中,“知道或认识或晓得”表示觉察,觉察来自良善;而“理解”和“看见”来自真理。因为那些处于良善或爱的人在自己里面觉察事情是这样的;而那些处于真理或信的人则在自己里面看见事情是这样的。因此,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觉察;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则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信仰(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992, 9995, 10105节的阐述);至于何为觉察,可参看前文(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1121, 1384, 1387, 1398, 1442, 1919, 2144, 2515, 2831, 3528, 5121, 5145, 5227, 7680, 7977, 8780节)。
另外,由于“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等)”的本义是从良善觉察,故经上还说“当从心里知道”(申命记8:5);因为“从心里”表示从爱之良善(3883-3896, 7542, 9050, 9300, 9495节)。因此,行善被称为“认识耶和华”(耶利米书22:16)。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示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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