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7.创世记36:15-19.这些是以扫子孙中作族长的:以扫的长子以利法的子孙中,有提幔族长、阿抹族长、洗玻族长、基纳斯族长、可拉族长、迦坦族长、亚玛力族长;这些是在以东地以利法的族长;这些都是亚大的子孙。这些是以扫的儿子流珥的子孙;拿哈族长、谢拉族长、沙玛族长、米撒族长;这些是在以东地流珥的族长;这些都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这些是以扫的妻子阿何利巴玛的子孙;耶乌施族长、雅兰族长、可拉族长;这些是以扫妻子、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族长。这些是以扫的子孙,这些是他们的族长;他本人就是以东。
“这些是以扫子孙中作族长的”表首要的良善之真理。“以扫的长子以利法的子孙中,有提幔族长、阿抹族长、洗玻族长、基纳斯族长、可拉族长、迦坦族长、亚玛力族长”表第一类及其性质,以及它们在主的国度中是何性质。“这些是在以东地以利法的族长;这些都是亚大的子孙”表属于这第一类的首要真理。“这些是以扫的儿子流珥的子孙;拿哈族长、谢拉族长、沙玛族长、米撒族长”表如在天堂那样的第二类及其性质。“这些是在以东地流珥的族长”表第二类。“这些都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表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些是以扫的妻子阿何利巴玛的子孙”表第三类的首要真理。“耶乌施族长、雅兰族长、可拉族长”表它们的性质,因而它们在主国度中是何性质。“这些是以扫妻子、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族长”表由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产生的首要真理。这十二个族长就像凭良善依次排列的十二支派。“这些是以扫的子孙,这些是他们的族长”表这些是良善之真理当中的首要真理。“他本人就是以东”表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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