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3.“他们远远地看见他”表远远所觉知到的主之神性人身。这从“看见”和“远远”的含义,以及“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看见”是指觉知(参看2150, 3764节);“远远”是指遥远;“约瑟”,就是他们远远所看见的那一位,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4669节)。“约瑟”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是神性真理的至高面。有两个要素构成教会,因此教会有两个主要教义:其一,主的人身是神性;其二,构成教会的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而不是与爱和仁分离之信。这些因是神性真理的主要方面,故也由“约瑟”来代表。凡代表神性真理的人一般也代表神性真理的具体方面。至于此处代表哪个具体方面,这从整个思路明显看出来。
4738.“流便要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把他送回父亲那里”表它可为教会争取它。这从“救(他)脱离他们的手”和“送回父亲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是指解救,如前所述(4732节);“送回父亲那里”是指为教会争取它;因为雅各,就是此处的“父亲”,代表源于古教会的犹太教,如前所述(4700, 4701节)。为这个教会所争取的,正是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因为如前所述,“约瑟”尤表这个真理。
为进一步了解这个真理,要知道,古教会承认它,初代基督教会也承认它。但后来,教皇的权柄如此增长,以至于能控制所有人的灵魂,并且高举自己,就像以赛亚书上所说巴比伦王所行的那样:“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或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到了这种时候,神性就从主的人身那里被夺走,也就是说,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就有了区分,并且彼此分离。
这种区分如何在某次公会上被裁定,也向我揭示了。我看见一些灵人出现在我左前方脚底那个层面,离我有一段距离。他们正在一起交谈,但我没有听见谈的是什么。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参与针对主的两种性质,即神性与人性作出裁决的公会之人当中的某些人。很快我就被恩准与他们交谈。他们说,那些影响力最大,地位和权力高于其他人的人都聚在一个黑屋子里,在那里达成以下协议:神性与人性都应归于主;他们作了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若不这样,教皇的统治就无法维持。因为如果他们承认主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说的,就没有人会被承认为主在地上的代表人。当时,教会正在分裂,如果他们不作出这种区分,这种分裂就会推翻并毁灭教皇的权柄。为了强化这种捏造,他们还从圣言搜集证据,并说服参加公会的其他人。
这些灵人补充说,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就能在天上和地上掌权。他们从圣言知道,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被赐给了主;如果主的人身也被承认为神性,这种权柄就无法被归给任何代理人了。因为他们知道,人不可将自己等同于神;这种权柄本质上存在于神性,而非人身里面,除非神性被赋予这人身,正如神性后来被赐给彼得那样。他们继续说,当时教会的分裂者是一些具有敏锐洞察力的人;他们这样做就能平息这些人,还能巩固教皇的权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捏造这种区分纯粹是为了掌控;因此,他们不想知道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赐给主的人身,因为这将证明,祂的人身也是神性。同样明显可知,被主赋予天堂钥匙的“彼得”不是指彼得这个人,而是指植根于仁爱的信仰;这种信仰唯独从主而得,因此是唯独属于主的一种权柄(参看创世记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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