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4733.“说,我们不可害他的性命”表它必不遭到毁灭,因为它是宗教的生命。这从“害”和“性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害”是指毁灭;“性命”(即灵魂)是指生命(1000, 1005, 1436, 1742节),在此是指宗教的生命。对主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敬拜是宗教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所述(4731节)明显可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渴望敬拜他用自己的觉知和思维对其形成某种概念的东西,对感官人来说,甚至是他们能以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他们也不愿去敬拜,除非神性在其中。这是全人类的共性。因此,外邦人敬拜他们以为里面有神性的偶像,而其他人则敬拜他们以之为神明或圣徒的死人。因为若非有某种能刺激他的感官,就无法在他里面唤起任何东西。
那些声称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但对其又没有形像的概念之人大部分不承认任何神,而是承认自然,因为他们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基督徒当中众多有学问的人都是这样;还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因此,为防止远离神性,并变得肉体化的人敬拜木、石;也为了防止他们敬拜某个死人,因而敬拜这个人里面的某个魔鬼,而不去敬拜神自己,因为他们无法以任何方式感知到祂,因此为了防止教会的一切事物灭亡,以及人类连同教会一道灭亡,神性本身愿意披上人身,并将它变成神性。所以要让有学问的人当心,不要在思想主之人身的同时,认为它不是神性。否则,他们会给自己设置绊脚石,最终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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