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14.“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表由此甚至直到最末层的衍生物。这从“葡萄树”、“三”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葡萄树”是指理解力部分,如刚才所述(5113节);“三”是指完整并持续到结束之物(2788,4495节);“枝子”是指衍生物。由于“葡萄树”表示理解力部分,所以“枝子”无非表示由此而来的衍生物。由于“三”表示持续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或从初到末之物,所以“三根枝子”表示从理解部分延伸到最末层,也就是感官层的衍生物。按照顺序,第一层是理解力部分本身,最末层是感官层。一般来说,理解力部分是内在人所拥有并凭主所放射的天堂之光看见的视觉;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或属天的。但一般来说,感官层属于外在人;此处是指视觉的感官能力,因为这种感官能力对应于理解力部分,并受它支配。视觉的感官能力凭太阳所放射的光看见,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世俗、肉体和地上的。
人里面有从居于天堂之光的理解力部分直到居于尘世之光的感官的衍生物。除非这些衍生物存在,否则感官就无法拥有人类品质的生命。人不能将他的感官所拥有的生命归功于他凭尘世之光看见,因为尘世之光没有生命在里面,而应将这生命归功于凭天堂之光看见,因为这光有生命在里面。当天堂之光落到人凭尘世之光所获得的觉知上时,这光便给它们带来生命,使他能明智地、因而作为一个人来看物体。以这种方式拥有由世上耳闻目睹的事物,因而由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所生知识的人就拥有聪明和智慧,并由此拥有文明、道德和属灵的生活。
至于具体的衍生物,它们在人里面的存在具有无法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性质。它们作为层级存在,就像梯子,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但没有人能理解这些层级,除非他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关联,也就是说,如何明显彼此不同而又互相分离,并且如此明显以致内层离了外层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而外层离了内层则不能。例如:人的灵离开肉体仍能持续存在,而且当它通过死亡与肉体分离时,也的确持续存在。人的灵就处于内在层级,身体则处于外在层级。死后人的灵也一样。若他在蒙福者之列,当在第一层天堂时,他的灵就处于最末和最外层级;当在第二层天堂时,就处于较为内在的层级;当在第三层天堂时,则处于至内在的层级。当处于至内层级时,它同时也处于其它层级,尽管这些层级在他里面沉寂下来,并不活跃,几乎就像人体在睡眠时沉寂下来、不活跃一样;但也有这样的区别:对天使来说,那时内层是最为清醒的。因此,人里面存在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此外还有最末层,也就是身体和身体感官。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从初至末,或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的衍生物是何情形。人从主的神性所得来的生命便经过这些层级,从至内层直到最末层。每一层级内都有那生命的一个衍生物,这衍生物变得越来越普遍,直到在最末层变得最为普遍。较低层级内的衍生物纯粹是组合物,确切地说,是连续排列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的结构形式,连同先从较为纯净的自然界,之后从较为粗糙的自然界所提取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能充当盛纳的器皿。一旦这些器皿腐烂分解,在这些器皿中取得形式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就返回到紧邻的上一层级。由于人与神性有一种联系,他的至内层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神性,不仅能接受它,还能通过承认神性、拥有对它的一种情感,因而通过回应它而将它变成自己的,他由此拥有植入在自己里面的神性,所以他能永远不死。事实上,永恒和无限之物不仅通过神性进入他的流注,还通过他对神性的接受而存在于他里面。
由此可见,那些在思想人时,把人等同于动物,以为人死后和动物一样不再活着的人是何等无知和愚蠢。这种人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动物并没有对神性的接受,也没有通过将神性变成自己的而通向回应它的任何承认或情感,因而没有与它的任何结合。这些人也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由于动物的状态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它们所拥有的生命接受形式必会消散;因为对动物来说,流注通过它们的器官形式一直进入世界,并在那里终结并消失,永不返回。
4730.“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表关于祂的宣告因他们的算计而变得虚假,并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从“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梦”是指宣告(4682节)。由于这些宣告在他们眼里看似虚假(4726, 4729节),故“梦”在此表示关于神性真理的宣告,尤表这一宣告:主的人身是神性;按照他们观点,这些宣告是错的、假的。它们还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一事实由他们说:“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来表示。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宣告被坚持唯信的信徒看似并继续看似虚假,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述(4729e节)可以看出来;因为由恶欲的生命所产生的确认并没有其它表现。
恶欲的生命之所以导致对虚假的确认,还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或何为地狱,也不知道何为对邻之爱,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即便他们知道这些事,事实上仅仅是想知道,他们的思维也完全不同。如今,除了认为对邻之爱就是将自己所拥有的给予穷人,用自己的财富帮助别人,竭尽所能地向他行善,不管他是好是坏之外,谁还知道别的?并且他若真的这样做,就会丧失自己的财富,让自己陷入穷困潦倒,所以便弃绝仁爱的教义,转而信奉信仰的教义;然后用许多观念来让自己确认反对仁爱;如用这一观念:他生在罪中,因而根本无法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即便做出仁爱或虔诚的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当他一方面这样思考,另一方面又被恶欲的生命驱使时,就会使自己站到那些声称唯信得救之人那一边。他因如此行而更加确认这个观念,直到确信仁爱的行为并不是得救所必需的。一旦这些观念被明确下来,他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新的观念,即:由于这就是人的本性,所以主提供了被称为信的得救方法;最终陷入这种观念:即便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也会得救,只要他满怀信心或信靠地声称神因顾念圣子为祂所受的苦难而怜悯他,完全无视主在约翰福音(1:12,13)和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因如此,唯信才在众教会被公认为本质要素。不过,唯信并未以这种方式处处得到承认,因为教区牧师没有因传讲唯信得到什么,只因传讲行为而有所得。
不过,这些人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就永远不会陷入教义的这种虚假。仁爱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涉及自己的职责或职能的一切事上行事正直、公正。例如,一个法官若依法惩治作恶者,而不是出于热情行事,就是受对邻之仁驱使;因为他渴望那个人重新改造,因而渴望他得益处,还想要对社会和他的国家好。他惩治作恶者是为了防止他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如果作恶者得到改造,他就能爱他,就像父亲爱他所惩罚的儿子那样。他便这样爱社会和他的国家,而整体上的社会和国家就是他的邻舍。其它例子也一样。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充分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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