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94.“过了两年的天数”表结合的状态之后,也就是说,当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和属于内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结合之时,前一章论述了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是指结合的状态;因为“两”表示结合(参看1686, 3519节),而“年”,和“天”一样,表示状态。“年”具有这样的含义从前面也可以看出来(487, 488, 493, 893节);“天”也具有这样的含义(23, 487, 488, 493, 2788, 3462, 3785, 4850节)。“两或二”之所以表示结合,是因为在灵界,因而在自然界,每一个事物都与两样事物或两种力量有关,即良善与真理。良善是一种主动并流入的力量,真理是一种被动并接受的力量。而且,由于一切事物都与这二者有关,若非这二者通过某种婚姻的形像构成一体,就无物产生,所以“两或二”表示结合。
这样一种婚姻形像就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没有这种婚姻,凡物都不能存在。为使事物在自然界中存在,必须有热和光存在;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爱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若要产生某种事物,这二者,即热和光必须行如一体。如果它们没有行如一体,如冬天里的情形,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事物。这在属灵层面也是如此,这一点从人的情形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拥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理解力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光,也就是信之真理。除非这二者在人里面构成一体,否则无物产生;因为没有信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无法定义任何事物,或赋予它特定性质;而没有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则无法将任何事物带入结果。因此,为使天上的婚姻能存在于人里面,或为使人能处于天上的婚姻,这二者必须在他里面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古人将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和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比作一个婚姻(54, 55, 568, 718, 747, 917, 1432, 2173, 2516, 2731, 2739, 2758, 3132, 4434, 4823, 5138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两或二”表示结合。
4738.“流便要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把他送回父亲那里”表它可为教会争取它。这从“救(他)脱离他们的手”和“送回父亲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是指解救,如前所述(4732节);“送回父亲那里”是指为教会争取它;因为雅各,就是此处的“父亲”,代表源于古教会的犹太教,如前所述(4700, 4701节)。为这个教会所争取的,正是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因为如前所述,“约瑟”尤表这个真理。
为进一步了解这个真理,要知道,古教会承认它,初代基督教会也承认它。但后来,教皇的权柄如此增长,以至于能控制所有人的灵魂,并且高举自己,就像以赛亚书上所说巴比伦王所行的那样:“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或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到了这种时候,神性就从主的人身那里被夺走,也就是说,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就有了区分,并且彼此分离。
这种区分如何在某次公会上被裁定,也向我揭示了。我看见一些灵人出现在我左前方脚底那个层面,离我有一段距离。他们正在一起交谈,但我没有听见谈的是什么。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参与针对主的两种性质,即神性与人性作出裁决的公会之人当中的某些人。很快我就被恩准与他们交谈。他们说,那些影响力最大,地位和权力高于其他人的人都聚在一个黑屋子里,在那里达成以下协议:神性与人性都应归于主;他们作了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若不这样,教皇的统治就无法维持。因为如果他们承认主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说的,就没有人会被承认为主在地上的代表人。当时,教会正在分裂,如果他们不作出这种区分,这种分裂就会推翻并毁灭教皇的权柄。为了强化这种捏造,他们还从圣言搜集证据,并说服参加公会的其他人。
这些灵人补充说,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就能在天上和地上掌权。他们从圣言知道,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被赐给了主;如果主的人身也被承认为神性,这种权柄就无法被归给任何代理人了。因为他们知道,人不可将自己等同于神;这种权柄本质上存在于神性,而非人身里面,除非神性被赋予这人身,正如神性后来被赐给彼得那样。他们继续说,当时教会的分裂者是一些具有敏锐洞察力的人;他们这样做就能平息这些人,还能巩固教皇的权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捏造这种区分纯粹是为了掌控;因此,他们不想知道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赐给主的人身,因为这将证明,祂的人身也是神性。同样明显可知,被主赋予天堂钥匙的“彼得”不是指彼得这个人,而是指植根于仁爱的信仰;这种信仰唯独从主而得,因此是唯独属于主的一种权柄(参看创世记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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