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

8.当他们被告知,主

8.当他们被告知,主曾在我们地球上披上人身时,他们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是为了拯救人类。

属天的奥秘 #5354

5354.“他给老二

5354.“他给老二起名叫以法莲”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理解力及其本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以及“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里面的理解力,如下文所述。不过,首先必须说一说何谓“以法莲和玛拿西”所表示的新理解力和新意愿。在教会,虽然众所周知,人必须再次出生,也就是必须重生才能进神的国;因为主在约翰福音(3:3,5)非常明确地声明了这一点。然而,只有少数人知道重生意味着什么。原因在于,很少有人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人们之所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邻之仁。他们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也会知道何为良善,并通过良善知道何为邪恶;因为凡出自真正的对邻之仁的,皆为良善。
  但对每个人来说,这良善都无法来源于他自己,或说没有人能从自己处于这良善,因为它完全是从主所流入的某种天上的事物。这天上的良善不断流入,而邪恶与虚假却阻碍它被接受。因此,为叫它能被接受,人有必要除去邪恶,并尽可能地除去,虚假也要除去,由此将自己带入接受所流入的这良善的状态。当邪恶被除去后,此人便接受良善的流注,同时获得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这新意愿使他能在出于无私的目的向邻舍行善的过程中感受到快乐,而新的理解力使他能以为了良善与真理,以及生活的缘故而学习良善与真理为快乐。由于这新的理解力和新的意愿通过来自主的流注产生,所以重生之人承认并相信,感动他的良善与真理并非源于他自己,而是源于主,以及凡源于他自己,或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
  由此可见何谓重生,何谓新的意愿和新的理解力。但带来新意愿和新理解力的重生并非瞬间完成,而是从幼年一直持续到生命终结,此后在来世直到永远;这一切通过无数难以描述的神性手段实现。因为人本身无非是邪恶,这邪恶不断从他,如同从一个火炉冒出,不断试图灭绝新生的良善。移除这种邪恶,牢固植入良善以取代之,只能通过人的整个一生,通过无数难以描述的神性手段实现。如今人们对这些手段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人们不让自己重生。他们以为重生什么都不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后有生命。重生的过程涉及无法描述的事物,构成天使智慧的主要部分,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任何天使都永远无法穷尽它。正因如此,该过程是圣言的内义论述的主要问题。
  “以法莲”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大量论述“以法莲”的先知书何西阿书明显看出来,其中有如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以色列也瞒不住我;。以法莲哪,现在你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灭亡;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灭亡。在责罚的日子,以法莲必变为荒场。我对以法莲竟如飞蛾, 向犹大家竟如蛀虫。以法莲见自己有病,犹大见自己有伤,以法莲往亚述去,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这一个却不能医治你们。(何西阿书5:3,5,9,12-13)
  同一先知书:
  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侵, 外有群盗劫掠。以法莲好像一只愚蠢无心的鸽子;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他们去的时候,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何西阿书7:1,11-12)
  又:
  以色列被吞吃,现今在列族中,好像没有愿望的器皿;他们上去投奔亚述,如同独行的野驴。以法莲用妓女的淫资贿买爱情。(何西阿书8:8-9)
  以色列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他们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何西阿书9:3)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犹大却靠神掌权,向圣者有忠心;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把油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1:12;12:1)
  在此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其它经文论及以法莲(如4:17-19; 5:3, 5, 9, 11-14; 7:8, 9; 9:8, 11, 13, 16; 10:6, 11; 11:3, 8, 9; 12:8, 14; 13:1, 12; 14:8)。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以法莲”皆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以色列”表示它的属灵部分,“犹大”表示它的属天部分。正因“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所以经上如此频繁地论及他说,以法莲往埃及或亚述去。这是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基于这些的推理;记忆知识和推理都是与理解力有关的事物。“埃及”表示记忆知识(参看1164, 1165, 1186, 1462, 2588, 3325, 4749, 4964, 4966节);“亚述”表示理由和推理(119, 1186节)。
  在以下经文中,“以法连”同样表示教会的理解力: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子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争战的弓也必除灭。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我为自己把犹大弯紧,我使以法莲满了弓。锡安哪,我要激发你的众子,攻击雅完的众子。(撒迦利亚书9:9-10,13)
  这论及主的到来和外邦人当中的教会。“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表示除灭教会的一切理解力;“使以法莲满了弓”表示赐予一个新的理解力。“车”表示教义(参看(5321节),“马”表示理解力(2760-2762, 3217, 5321节);“弓”也表示教义(2685, 2686, 2709节);教义依靠理解力,因为人对它理解到何等程度,他就信它到何等程度;他对教义的理解决定了信仰的品质。
  因此,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弓箭手弓箭手”,诗篇:
  以法莲的子孙带着兵器,拿着弓(他们是),临阵之日,转身退后。(诗篇78:9)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棍,在其上写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棍,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然后把它们彼此相接,连为一根木棍,使这两根在你手中成为一根。看哪!我要取以法莲手中约瑟的棍,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棍,将在它上面的加到犹大的棍上,使它们成为一根棍,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17,19)
  此处“犹大”也表示教会的属天部分,“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部分,“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两根变为一根棍表示这些通过仁之良善合而为一。“木棍”表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而是指行为的良善(参看1110, 2784, 2812, 3720, 4943节)。
  耶利米书:
  必有一天,守望的人从以法莲山呼叫说,起来吧!我们可以上锡安,到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去。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莲是我的长子。(耶利米书31:6,9)
  同一先知书:
  我清楚听见以法莲为自己哀叹,说,你责罚我,我便受责罚,像不惯负轭的牛犊一样。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么?是可喜悦的孩子吗?因为我每逢说了话遣责他,仍深顾念他。(耶利米书31:18,20)
  我必再领以色列回他的故土,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他的灵魂又在以法莲山上和基列境内得以饱足。(耶利米书50:19)
  以赛亚书:
  祸哉!高傲的冠冕,以法莲酒徒,凋残之花,装饰的荣耀,它们在肥美谷山顶上,被酒困扰。(以赛亚书28:1)
  在这些经文中,“以法莲”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教会的理解力部分就是教会成员对于真理与良善,也就是信与仁的教义事物所拥有的理解。因此,这理解就是他们对于这些问题所持的观点、概念或想法。真理本身是教会的属灵部分,良善是教会的属天部分;但不同的人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人对真理的理解如何,他所知道的真理就如何,或也可说,人对真理的理解决定了他所知道的真理的种类。每个人对良善的理解也一样。
  至于何为“玛拿西”所表示的教会意愿部分,这可从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以法莲”得知。教会意愿的性质与其理解力的性质相似,即它是因人而异的。在以赛亚书,“玛拿西”就表示这意愿部分: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都变暗,百姓成了烧火的燃料,无人怜惜弟兄。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一同攻击犹大。(以赛亚书9:19-21)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表教会成员的意愿将攻击他的理解力,他的理解力则攻击他的意愿。
  诗篇:
  神已经指着他的圣洁说,我要欢乐,我要分开示剑,丈量疏割谷。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护卫我头的力量。(诗篇60:6-7)
  又:
  领约瑟如领羊群之以色列的牧者啊,侧耳听哦!坐在二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玛拿西前面,施展你的大能。(诗篇80:1-2)
  此处“以法莲”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玛拿西”表示它的意愿部分。这层含义也可从雅各临死前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创世记48:13-20),雅各接受以法莲以取代流便,接受玛拿西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明显看出来;因为流便代表教会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理解力或教义上的信仰(参看3861, 3866节);西缅代表行为上的信仰,或顺从和实践真理的意愿,仁爱就源于真理并通过真理来表达自己,因而代表行为上的真理,也就是新意愿的良善(3869-3872节)。
  那时叫以色列的雅各更多地祝福以法莲,而不是玛拿西,将右手放在前者身上,左手放在后者身上(创世记48:13-20),其原因和雅各为自己获得以扫的长子名分的原因是一样的,也与犹大从他玛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的情况是一样的,当时谢拉虽为长子,仍在法勒斯之后出来(创世记38:28-30)。这个原因就是,在人重生期间,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而属于意愿的仁之良善则看似占据第二位;而事实上,良善占据第一位,一旦此人重生,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332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4, 4247, 4337,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节)。
  

属天的奥秘 #3881

3881.“因此给他

3881.“因此给他起名叫犹大”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本身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这句话的内义中,如刚才所述(3880节)。也就是说,这句话在至高意义表示主和祂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和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层意义上表示取自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圣言的教义。至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凡提及“犹大”的地方,它都表示这些事物。原因在于,圣言的历史被视为纯粹的历史,而预言,除了从中得出教义信条的外,则属于诸如被遗忘的那类事物。人们不相信这些历史和预言有灵义在里面,因为如今人们不知道何为圣言的灵义,甚至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过的是属世的生活,而属世的生活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人们视它为目的,或爱它高于一切时,它会抹掉属灵的知识和信仰,以至于当提及属灵的生活和属灵的意义时,这些就像是某种并非实际存在的事物,或某种令人不快和消沉的东西,引起人们的反感,因为它与属世的生活不一致。这就是如今人类的境况,人们不明白,也不愿明白,圣言所提及的名字除了表示这些名字所指的民族、人民、人物、地区、城市、大山、河流之外还表示别的什么。然而,名字在灵义上表示真实事物。
“犹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表示祂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旧约中提及“犹大”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你是犹大;你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掐住你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如狮子,蹲如老狮子,谁敢叫醒他?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世记49:8-12)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明白雅各(那时叫以色列)关于犹大的这段预言,甚至一个词也不明白。他不可能知道“他弟兄们必赞美他”、“他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他下拜”、“他是个小狮子,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蹲如狮子” 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可能知道“细罗”、“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若不通过内义,这些表述绝无可能为任何人所理解。然而,它们(即每句话)全都表示主国度的属天之物,以及神性事物。这些话还预言,主的属天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的主自己要由犹大来代表。蒙主的神圣怜悯,雅各宣称的这些事等到解释这一章时再予以说明。
这种情形在圣言中提及犹大的其它部分,尤其先知书也是一样,如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以法莲的木杖,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遵行我的典章,谨守实行我的律例。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君王,直到永远。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必给他们作永约。我要安顿他们,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的居所必与他们同在;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15-28)
凡以为此处的“犹大”是指犹大,“以色列”是指以色列,“约瑟”是指约瑟,“以法莲”是指以法莲,“大卫”是指大卫的人,会以为所有这些事会照着字义所描述的那样实际发生。也就是说,他以为以色列会再次与犹大,以及以法莲支派联合;还有,大卫作为君王统治他们,他们以这种方式住在赐给雅各的那地,直到永远;到那时,永约将与他们建立,圣所要在他们中间,直到永远。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这段经文根本不是在说犹太民族,全都涉及“犹大”所表示的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所表示的主的属灵国度和“大卫”所表示的主自己。由此非常明显地看出,名字并非用来表示实际的人物,而是用来表示属天和神性的事物。
以下这些话也一样,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说各样语言的诸族出来抓住;他们要抓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2-23)
那些照字面理解这些话的人会说(如犹太民族至今仍相信的),这个预言还没有实现,但未来会应验;因此,犹太人会回到迦南地,来自各个民族和说各种语言的许多人会追随他们,抓住犹大人的衣襟,祈求被允许跟随他们;那时,神,也就是基督徒称之为主的弥赛亚会与他们同在,他们必归向祂。如果“犹大人”是指犹大人,那么这会是这些话的含义。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外邦人当中的一个新的属灵教会,“犹大人”表示出自对主之爱的得救之信。
“犹大人”并非表示犹大人,如前所述,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建立犹大或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就代表主的属天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清楚看出来:
主必向列族竖立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角聚集分散的犹大人。那时,以法莲的嫉妒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以赛亚书11:12-13)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所称祂的名,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约珥书:
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浇灌什亭的溪谷。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18, 20)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我必开眼看顾犹大家,击打万民一切的马匹,使它们瞎眼。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我要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坚固耶路撒冷的居民。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柴中,又如火把在禾捆里。他们必左右烧灭四围的列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们前面之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4-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在那里,真理必不向良善掌权,而是服从良善。真理由“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表示,良善由“犹大”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先说“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然后又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并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为这就是真理服从良善,或信服从爱时的状态。“被惊惶击打的马匹,万民瞎眼的马匹”表示自我聪明(276, 2762, 3217节)。
又: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要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21)
这描述的是主的国度。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并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看哪,祂来了,可祂来的日子,谁受得了呢?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往昔之年。(玛拉基书 3:1-2,4)
这明显论述的是主的到来。意思是,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并不蒙悦纳,蒙悦纳的是出自爱的敬拜,就是“犹大的供物”,和出自植根于爱之信的敬拜,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供物”。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使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他们在犹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说这话;公义的居所啊,圣山哪,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犹大及其一切城邑要一同住在其中。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先所立的约。(耶利米书31:23-24,27,31-32)
诗篇:
主拣选犹大支派,祂所喜爱的锡安山;建造祂的圣所,好像高峰,又像祂所建立的永存之地。(诗篇 78:68, 69)
从这些,以及此处没有引用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犹大”表示什么;它不是指犹太民族,因为这个民族离成为属天教会,或主的属天国度差的太远了;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信而言,该民族是所有民族中最坏的,自他们的始祖,就是雅各的儿子们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尽管如此,这百姓却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之物(参看3479-3481节)。因为在代表中,不要关注代表的这个人,而只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665, 1097, 1361, 3147, 3670节)。
但他们不再持守耶和华或主所规定的宗教仪式,而是背离它们转向偶像崇拜时,就不再代表属天和属灵之物,而代表反面,也就是地狱和魔鬼之物,就像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那样: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约翰福音8:44)
这就是“犹大”在反面意义上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跌跌撞撞,犹大倾倒,因为他们的舌头和行为与耶和华作对,惹了祂荣光的眼目。(以赛亚书3:8)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犹大人亵渎了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玛拉基书2:11)
另外,还有下列经文:以赛亚书(3:1等;8:7, 8),耶利米书(2:28; 3:7-11; 9:26; 11:9, 10, 12; 13:9; 14:2; 17:1; 18: 11-13; 19:7; 32:35; 36:31; 44:12, 14, 26, 28),何西阿书(5:5; 8:14),阿摩司书(2:4, 5),西番雅书(1:4)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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