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78.“因为埃及人狂傲地对待这百姓”表由于被用来掌控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努力和力量。这从“狂傲地对待”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狂傲地对待”是指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如下文所述;以色列人,就是他们所狂傲对待的,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狂傲地对待”之所以表示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是因为这种努力和由此而来的力量就存在于一切狂傲或骄傲之中,因为狂傲或骄傲就在于爱自我胜过他人,将自我置于他人之上,想要对他人发号施令;那些想如此行的人在与自己相比时,也鄙视他人,还出于仇恨和报复迫害那些将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或不尊敬他们的人。对自我的爱,就是狂傲或骄傲,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给它缰绳,它就会飞奔而去,在每一步都尽可能地加速,直到最终到达神的宝座,想要取代神。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他们的这种性质从那里所发出的他们的努力能察觉出来,也能从他们为了掌权而对彼此的仇恨和可怕报复察觉出来。主所约束的,就是这种努力;这种努力也是“女人的种所要踹的蛇头”所表示的(257节)。在以赛亚书中,“路西弗”也表示这类灵人:
早晨之子路西弗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已被砍倒在地,在列族之下衰弱;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会众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云的高处,我要与至高者一样。然而你竟被送下阴间,到坑中的极处。你已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像被杀之人的衣服,像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的;你又像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2-15, 19)
内心的骄傲,就是对自我的爱,把神性从自己那里赶走,把天堂从自己那里移除,这一点可从接受神性和天堂的状态,就是对邻之爱的状态和对神谦卑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能在主面前谦卑自己,能爱邻如己,甚至如在天堂那样爱邻胜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神性,并因此活在天堂中。由此可见那些爱邻胜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而那些“狂傲地对待他,也就是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也就是说,他们处于反对天堂和神性的状态,因而处于地狱里的人所处的状态。关于自我之爱,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041, 2045, 2051, 2057, 2219, 2363, 2364, 2444, 3413, 3610, 4225, 4750, 4776, 4947, 5721, 6667, 7178, 7255, 7364, 7366-7377, 7488-7492, 7494, 7643, 7819, 7820, 8318, 8487节)。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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