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9265.“不可收受礼物”表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这从“礼物”和“不可收受”的含义清楚可知。“礼物”是指被爱的任何世俗事物,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名声,抑或迎合属世人的其它任何事物;一般来说,这些世俗事物被称为“自我利益”,在内义上由“使人变瞎”和“歪曲人”的“礼物”来表示。“不可收受”是指憎恶,因为这种利益若被人憎恶,仍被人寻求并收受。当爱天上的神性之物胜过地上的世俗之物时,它就被憎恶;因为有多爱这一个,就有多恨那一个,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或是恨这个或是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恨”表示憎恶,因为憎恶是一种恨的感觉,恨是爱的对立面,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或是爱那个”。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收受礼物”表示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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