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75.“拿答、亚比户”表取自这两层意义的教义。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们是亚伦的狮子;因此,当“亚伦”表示圣言时,他的“儿子”就表示教义;长子表示取自圣言内在意义的教义;次子表示取自圣言外在意义的教义。取自圣言内在意义的教义和取自圣言外在意义的教义合而为一,因为那些处于内在的人也处于外在。主的教会无处不在,无论在内在层面上还是在外在层面上。内在教会或说内在层面的教会居于心,外在教会或说外在层面的教会则居于口;也就是说,内在教会居于意愿,外在教会居于行为。当在一个人里面,内在与外在合而为一时,居于心的东西,也居于口;或说,居于意愿的东西也居于行为。或也可说,在口上的,就是在说话的心,在行为中的,是在行动的意愿,内在与外在之间没有任何分歧。因此,也是信在说话,爱或仁在行动;也就是说,是作为信和仁之源头的主在说话和行动。
正因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当他们根据某种其它教义而不是根据取自圣言的教义进行敬拜时,就被杀了。摩西五经中关于他们的记载就代表了这一点: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吩咐的,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利未记10:1-3)
“香炉里的凡火”表来自某个其它源头,而非来自圣言的教义;因为“火”表示爱之良善,“香”表示从它升起的信之真理;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是那进入取自圣言的教义并构成它的实物。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为何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烧灭。“在亲近的人中显为圣”表示在那些通过源于圣言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而与主结合的人中间。“火”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参看934, 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 9055节);“香”表示从爱之良善升起的信,这一点将在别处说明。
10028.“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表完全存在于感官知觉层面,就是人生命的最低层的神性真理。这从“血”和“坛的底座”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源于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10026节);“坛的底座”是指感官知觉层面,就是人生命的最低层。“坛的底座”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坛是主的神性人身的一个代表;因此,它的底座表示形成人里面生命最低层的东西,而形成人里面生命最低层的东西被称为外在感官知觉,这外在感官知觉就是此处所指的。祭坛是主的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可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其“底座”是指它的最低层,这是显而易见的;至于人里面的这最低层就是外在感官知觉,以及它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212, 9216, 9996节)。
必须简要阐述一下此处是何情形。当一个人正被洁净时,他首先学习诸如能被感官人或人的感官层理解的那类真理;这些就是诸如存在于圣言字义中的那类真理。之后他学习更内在的真理,就是诸如那些拥有启示或光照的人所搜集的那种;因为这些人从解释圣言字义的各个地方搜集圣言的内义。然后,一旦知道这些真理,那些被启示或光照的人就会汲取还要更内在的真理。这些还要更内在的真理,连同前面的真理,作为教义而服务于教会;还要更内在的真理服务于内在教会成员,其它真理则服务于外在教会成员。这两类人只要照这些真理生活,就被提入天堂,加入天使之列,在那里被赋予天使的智慧,这智慧是由还要更内在的真理,最后由第三层天堂的至内在真理产生的。这些真理,连同在自己次序中的之前的真理,都终止于属外在感官知觉的最末和最低层,一起存在于它们里面。由此明显可知,一切内层真理都一起住在圣言字义的真理里面,因为后者是最末和最低层,如前所述。一切内层事物都按次序被储存起来,共同存在于最末和最低的事物里面(参看9828, 9836节)。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所表示的完全存在于感官知觉层面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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