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说到来自木星的天使的性质。前面(73节)提到的那些造访其星球的居民、坐在他们头上的人并非其内在天堂的天使,而是天使灵,或其外在天堂的天使。这些天使的性质既已披露给我,我愿意把我蒙允许所知有关他们的事讲述出来。
有一个激发恐惧的木星灵贴近我胳膊肘之下的左侧,从那个位置和我说话。他的话很刺耳,并且这些话也不清晰,没有彼此分开,以致我不得不等很长时间才能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说话的时候,还间或将某种恐惧注入我。他警告我说,当天使来的时候,我也要好好接待他们。但我蒙允许回答说,这并不取决于我;我和他们自己一样欢迎所有人。
很快,来自木星的一些天使来了,我从他们与我交谈的方式就能发觉,他们和我们地球的天使截然不同。他们的言语不在口头话语中,而在观念里;这些观念通过我的内层朝各个方向扩散;他们还作用于我的脸,使它在每个细节上都赞同,从嘴唇开始,以各个方向朝周边扩散。取代话语的观念是离散的,但只是稍微离散。
后来,这些天使通过不怎么离散的观念与我交谈,以致它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空隙。在我看来,这就像是包含在那些只关注从话语中抽象出来的意义之人所说的话中的意义。这种言语对我来说比之前的更容易理解,并且包含更多东西。和之前的那种言语一样,它也流入我的脸,但这种言语的性质使得流注更为连续。不过,和前一种不同的是,它不是从嘴唇,而是从眼睛开始。
再后来,他们讲得更连续、更充分,以致我的脸无法通过合适的动作跟上。不过,我感觉一种流注作用于我的大脑,而大脑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反作用。最后,他们以这样的方式说话:他们的言语只落入我的内在理解力。它像稀薄的大气那样流动。我能感觉到这种流注,但无法区分它的细节。他们的言语类型更像是液体;第一种像流水,第二种像更稀薄的液体,第三种相对来说像空气,第四种像稀薄的大气。前面提到的在我左侧的那个灵人时不时地打断,尤其警告我对待他的天使要谦虚一点,因为一些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引入令人不悦的观念。他说,一开始,他并不明白天使们在说什么;后来贴近我的左耳才明白。那时,他的言语也不像之前那样刺耳了,而是和其他灵人的一样。
4417.有一次,我与灵人谈论生命,大意是:人凭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可言,而是从主接受生命,尽管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对比4320节)。首先我们谈论了何为生命,即生命在于理解力和意愿;由于一切理解皆与真理有关,一切意愿皆与良善有关(4409节),所以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生命。但一些推理灵(有些灵人不得不被称为推理者,因为他们总是推理某事是否真实,这种人绝大部分在一切真理上处于模糊状态)回答说,那些没有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之人仍具有生命;事实上,他们相信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拥有更真实的生命。但我蒙引导回答他们说,恶者的生命在他们看来的确像是生命,但这是一种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生命。我还告诉他们,他们从以下考虑能认识到这一点,即:如果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构成来自神性的生命,那么理解虚假和意愿邪恶就不可能构成生命。因为邪恶与虚假是生命本身的对立面。
为叫他们信服这一切,他们被指示自己的生命是何性质。当显为可见时,这生命看似炭火发出的充满烟雾的光。当居于这劣质之光时,他们只以为其思维和意愿的生命是那里唯一的生命,并且因以下事实而如此认为:他们根本看不见对真理的理解之光,也就是生命本身的光。因为他们一进入这光,自己的劣质之光就变暗,以致他们根本什么也看不清,因而什么也领悟不了。他们还被指示那时因着移除他们从虚假所得的快乐,其生命的状态变成什么样子;在来世,这种移除通过与相联的灵人分离实现。一旦分离,他们看上去脸色苍白,就像死尸的脸,以致他们可被称为死亡的形像。关于动物的生命,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个主题会有详细论述。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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