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说到来自木星的天使的性质。前面(73节)提到的那些造访其星球的居民、坐在他们头上的人并非其内在天堂的天使,而是天使灵,或其外在天堂的天使。这些天使的性质既已披露给我,我愿意把我蒙允许所知有关他们的事讲述出来。
有一个激发恐惧的木星灵贴近我胳膊肘之下的左侧,从那个位置和我说话。他的话很刺耳,并且这些话也不清晰,没有彼此分开,以致我不得不等很长时间才能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说话的时候,还间或将某种恐惧注入我。他警告我说,当天使来的时候,我也要好好接待他们。但我蒙允许回答说,这并不取决于我;我和他们自己一样欢迎所有人。
很快,来自木星的一些天使来了,我从他们与我交谈的方式就能发觉,他们和我们地球的天使截然不同。他们的言语不在口头话语中,而在观念里;这些观念通过我的内层朝各个方向扩散;他们还作用于我的脸,使它在每个细节上都赞同,从嘴唇开始,以各个方向朝周边扩散。取代话语的观念是离散的,但只是稍微离散。
后来,这些天使通过不怎么离散的观念与我交谈,以致它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空隙。在我看来,这就像是包含在那些只关注从话语中抽象出来的意义之人所说的话中的意义。这种言语对我来说比之前的更容易理解,并且包含更多东西。和之前的那种言语一样,它也流入我的脸,但这种言语的性质使得流注更为连续。不过,和前一种不同的是,它不是从嘴唇,而是从眼睛开始。
再后来,他们讲得更连续、更充分,以致我的脸无法通过合适的动作跟上。不过,我感觉一种流注作用于我的大脑,而大脑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反作用。最后,他们以这样的方式说话:他们的言语只落入我的内在理解力。它像稀薄的大气那样流动。我能感觉到这种流注,但无法区分它的细节。他们的言语类型更像是液体;第一种像流水,第二种像更稀薄的液体,第三种相对来说像空气,第四种像稀薄的大气。前面提到的在我左侧的那个灵人时不时地打断,尤其警告我对待他的天使要谦虚一点,因为一些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引入令人不悦的观念。他说,一开始,他并不明白天使们在说什么;后来贴近我的左耳才明白。那时,他的言语也不像之前那样刺耳了,而是和其他灵人的一样。
8370.“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表试探过后,信之真理通过爱之良善被排列成序。这从“安营”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安营”是指将真理和良善排列成序(8103e, 8130, 8131, 8155节);“水”是指信之真理(2702, 3058, 3424, 4976, 5668节)。“在水边安营”之所以表示信之真理通过爱之良善被排列成序,是因为“营”表示真理和良善(8193, 8196节);“安营”表示将它们排列成序;“水”表示照着来自神的真理。之所以说“通过爱之良善”,是因为将真理排列成序是通过爱之良善实现的;因为真理在良善之下并照着良善排列自己,可以说照着它们所存在于其中的那个人的形像而与良善合为一体。之所以说照着“它们存在于其中的那个人的形像”,是因为一个人的灵之形像,也就是他的内在人,就是此人真正的自我;该形像完全照着通过与他同在的良善而对真理的有序整理和排列而塑成。这就是为何当天使出现时,爱之良善的气场就从他们身上涌出来,冲击在场之人的情感;信之真理从他们脸上闪耀出来。在灵界,这类事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能清楚感知到的。之所以说这种有序排列在试探之后发生,是因为良善和真理通过试探被植入人,但直到试探结束,它们才被排列成序。事实上,试探的状态是混乱的,而试探之后的状态是平静的;这种有序排列是在平静中进行的。因此,试探之后还伴随着由来自真理的启示所产生的一种愉悦感,以及由对良善的情感所产生的一种快乐感,如刚才所述(8367节)。
木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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