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8143.“法老和他的臣仆就向百姓变心”表一种状态的改变,即进入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里面的邪恶的一种改变。这从“变心”和“臣仆”的含义,以及“法老”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变心”是指进入邪恶的一种状态的改变;“变”表示经历一种改变,在此是指一种心智的改变,因而指一种状态的改变,这是显而易见的;“心”表示邪恶(参看8135节)。“法老”是指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8132节)。“臣仆”是指那些等级较低、进行服事的人,由于所指的是这些人,故所指的是所有和每个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7396节)。“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和他的臣仆就向百姓变心”表示一种状态的改变,即进入反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所有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里面的邪恶的一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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