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6.“还有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表这些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本质特征。这从这些儿子各自的代表清楚可知,即:“西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天意或主的旨意(Providence,暂译),在内在意义上是指意愿中的信,在外在意义上是指顺从(参看3869-3872节);“利未”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爱与怜悯,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仁爱或属灵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联结(3875, 3877节);“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出自圣言的教义(3881节);“以萨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与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相爱(3956, 3957节);“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本身和祂的神性人身,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婚姻之爱(3960, 3961节)。这些就是在主的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里面的本质特征;但除了居于天堂之光的人外,没有人能解释得了这些各自如何存在于他们里面。因为这些事物在这光里面看似在乌陵与土明中通过光与火的闪烁所给出的答复,并从主所给出的答复中被觉察到。事实上,乌陵与土明含有与以色列十二支派相应的十二样宝石。
6398.“但必作道上的蛇”表他们推理真理,因为良善尚未引导他们。这从“但”的代表,以及“蛇”和“道”的含义清楚可知:“但”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参看6396节);“蛇”是指基于感官经验的推理,如下文所述;“道”(way或road)是指真理(627, 2333节)。因此,“但必作道上的蛇”表示他们推理真理,因为良善尚未引导他们。该推理的性质和由此推理所产生的真理的性质将在下文予以阐述。
“蛇”之所以表示基于感官经验的推理,是因为在天堂,人的内层通过各种动物来代表;故在圣言中,相似的动物表示相似的事物。人的感官能力由蛇来代表,是因为它们是人里面最低级的东西,相对来说是地上的,可以说是在地上爬的;这也可从感官印象在进入时所采取的形式看出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论述。这解释了为何这些感官能力由蛇来代表,甚至连主的神性感官觉知也由旷野中的铜蛇来代表(4211e节)。
在马太福音中,“蛇”表示外在上的真正精明和谨慎:
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马太福音10:16)
但当一个人被感官主导,远离内在之物时,如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并照感官所告诉他的说话之人,“蛇”表示错误推理。所以这就是为何此处,就是论述但的地方,表示推理真理,因为良善尚未引导他。在其它情况下,“蛇”表示恶意、诡诈和欺骗;但在这些地方,它们是毒蛇,如“蝰蛇”之类的,其推理就是他们的毒药。“蛇”是指基于感官经验的推理(参看195-197节);“蛇”是指总体上的全部邪恶,这些邪恶通过不同种类的蛇来区分(251, 254, 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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