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2

82.我蒙允许看到木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属天的奥秘 #1326

1326.“因此,祂

1326.“因此,祂给那城起名叫巴别”表示这种敬拜,也就是“巴别”所表示的那种敬拜,这从目前关于敬拜所说的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这种敬拜内在包含自我之爱,因而包含一切污秽和亵渎的事物。自我之爱无非是人的自我,从前面关于自我的说明(210, 215节)可以看出它何等污秽、亵渎。一切邪恶都是从自我之爱(philautia),也就是对自己的爱或人的自我流出的,如仇恨、报复、残忍、通奸、欺骗、虚伪、不敬神。因此,当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存在于敬拜中时,这些邪恶也存在于其中,只是在数量和种类上的不同取决于自我之爱所产生的影响的数量和种类。这就是敬拜中的一切亵渎的起源。事实上,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将自己引入敬拜,内在敬拜就越退离,或变得不存在。内在敬拜在于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但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接近或侵入,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就越离开或消失。神圣永远不能与亵渎共存,就像天堂不能与地狱共存那样,而是一个必离开另一个。这就是存在于主国度中的状态和秩序。这就是为何那些其敬拜被称为“巴比伦”的人当中没有内在敬拜;相反,他们敬拜某种死亡、甚至内在如死尸般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包含这种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是什么样子。
这种敬拜就是“巴比伦”,这一点从圣言中描述巴比伦的各个地方清楚可知,如在但以理书,对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的雕像是这样描述的:它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这表示真正的敬拜最终沦落为被称为“巴比伦”的那种敬拜,所以一块从岩石中切下来的石头砸碎了铁、铜、泥、银和金(但以理书2:31-33, 44, 45)。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立,并且他们所拜的金像没有别的意思(但以理书3章)。这也适用于对巴比伦王及其贵胄的描述,他们用从耶路撒冷神殿掠来的金器饮酒,赞美金、银、铜、铁、石所造的神,因此墙上显出字来(但以理书5章);这同样适用于对玛代人大利乌的描述,他命令要崇拜他而不是神(但以理书6章);还适用于但以理梦见的四兽(但以理书7章),以及约翰在启示录所描述的兽和巴比伦。
所表示和代表的是这种敬拜,这不仅从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还可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他们的脸是火焰的脸。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暂译,ochim);猫头鹰的众女住在那里,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在那里跳舞,鸮鸟(暂译,iyim或iim)必在它宫中回应,龙或蛇必在它玩乐的厅堂内吼叫。(以赛亚书13:8, 10, 21-22)
这论及巴比伦,这种敬拜的内在被描述为“火焰的脸”,也就是恶欲;“都不发光”的“众星”,也就是信之诸真理;“变黑暗”的“日头”,也就是神圣的爱;“不放光”的“月亮”,也就是信之真理;“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众女”、“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和“龙或蛇”,它们是其敬拜的内层;因为这些事物属于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这也是为何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以及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牢狱(启示录18:2)。从这些地方明显可知,当有这类事物在里面时,信之良善或真理不可能在那里;这类事物进入到何等程度,作为情感对象的良善和信之真理就离开到何等程度。在以赛亚书(21:9),它们还被称为“巴比伦的神像”。
在这种敬拜里面的,正是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或说,它就是自我崇拜,这一点在以赛亚书是很明显的:
你必向巴比伦王预言这诗歌: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以赛亚书14:4, 13-14, 15)
此处很明显,“巴比伦”是指想要被拜为神的人,也就是说,这是自我崇拜。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处女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你倚靠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歧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以赛亚书47:1, 10)
耶利米书:
看哪,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山,我与你反对;我必向你伸手,将你从岩石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虽爬上诸天,虽使她坚固的高处更坚固,但必有行荒废的从我这里到她那里。(耶利米书51:25, 53)
这段经文再次表明,“巴比伦”是指自我崇拜。
耶利米书描述了这种人没有真理之光,只有完全的黑暗;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信之真理:
耶和华论巴比伦和迦勒底人之地所说的话。因有一民族从北方上来攻击她,使她的地荒凉,无人居住,连人带牲畜都四散走光。(耶利米书50:1, 3)
“北方”表示黑暗,或真理的缺乏;“无人和牲畜”表示良善的缺乏。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1:28;1368节),那里论述了迦勒底。
注:Tziim或tsiyim,ochim,iyim或iim,其含义不确定,史威登堡认为它们是某种鸟。

属天的奥秘 #5247

5247.“他就剃头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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