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2

82.我蒙允许看到木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 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属天的奥秘 #3881

3881.“因此给他

3881.“因此给他起名叫犹大”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本身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这句话的内义中,如刚才所述(3880节)。也就是说,这句话在至高意义表示主和祂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和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层意义上表示取自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圣言的教义。至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凡提及“犹大”的地方,它都表示这些事物。原因在于,圣言的历史被视为纯粹的历史,而预言,除了从中得出教义信条的外,则属于诸如被遗忘的那类事物。人们不相信这些历史和预言有灵义在里面,因为如今人们不知道何为圣言的灵义,甚至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过的是属世的生活,而属世的生活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人们视它为目的,或爱它高于一切时,它会抹掉属灵的知识和信仰,以至于当提及属灵的生活和属灵的意义时,这些就像是某种并非实际存在的事物,或某种令人不快和消沉的东西,引起人们的反感,因为它与属世的生活不一致。这就是如今人类的境况,人们不明白,也不愿明白,圣言所提及的名字除了表示这些名字所指的民族、人民、人物、地区、城市、大山、河流之外还表示别的什么。然而,名字在灵义上表示真实事物。
“犹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表示祂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旧约中提及“犹大”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你是犹大;你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掐住你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如狮子,蹲如老狮子,谁敢叫醒他?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世记49:8-12)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明白雅各(那时叫以色列)关于犹大的这段预言,甚至一个词也不明白。他不可能知道“他弟兄们必赞美他”、“他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他下拜”、“他是个小狮子,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蹲如狮子” 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可能知道“细罗”、“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若不通过内义,这些表述绝无可能为任何人所理解。然而,它们(即每句话)全都表示主国度的属天之物,以及神性事物。这些话还预言,主的属天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的主自己要由犹大来代表。蒙主的神圣怜悯,雅各宣称的这些事等到解释这一章时再予以说明。
这种情形在圣言中提及犹大的其它部分,尤其先知书也是一样,如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以法莲的木杖,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遵行我的典章,谨守实行我的律例。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君王,直到永远。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必给他们作永约。我要安顿他们,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的居所必与他们同在;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15-28)
凡以为此处的“犹大”是指犹大,“以色列”是指以色列,“约瑟”是指约瑟,“以法莲”是指以法莲,“大卫”是指大卫的人,会以为所有这些事会照着字义所描述的那样实际发生。也就是说,他以为以色列会再次与犹大,以及以法莲支派联合;还有,大卫作为君王统治他们,他们以这种方式住在赐给雅各的那地,直到永远;到那时,永约将与他们建立,圣所要在他们中间,直到永远。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这段经文根本不是在说犹太民族,全都涉及“犹大”所表示的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所表示的主的属灵国度和“大卫”所表示的主自己。由此非常明显地看出,名字并非用来表示实际的人物,而是用来表示属天和神性的事物。
以下这些话也一样,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说各样语言的诸族出来抓住;他们要抓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2-23)
那些照字面理解这些话的人会说(如犹太民族至今仍相信的),这个预言还没有实现,但未来会应验;因此,犹太人会回到迦南地,来自各个民族和说各种语言的许多人会追随他们,抓住犹大人的衣襟,祈求被允许跟随他们;那时,神,也就是基督徒称之为主的弥赛亚会与他们同在,他们必归向祂。如果“犹大人”是指犹大人,那么这会是这些话的含义。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外邦人当中的一个新的属灵教会,“犹大人”表示出自对主之爱的得救之信。
“犹大人”并非表示犹大人,如前所述,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建立犹大或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就代表主的属天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清楚看出来:
主必向列族竖立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角聚集分散的犹大人。那时,以法莲的嫉妒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以赛亚书11:12-13)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所称祂的名,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约珥书:
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浇灌什亭的溪谷。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18, 20)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我必开眼看顾犹大家,击打万民一切的马匹,使它们瞎眼。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我要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坚固耶路撒冷的居民。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柴中,又如火把在禾捆里。他们必左右烧灭四围的列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们前面之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4-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在那里,真理必不向良善掌权,而是服从良善。真理由“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表示,良善由“犹大”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先说“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然后又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并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为这就是真理服从良善,或信服从爱时的状态。“被惊惶击打的马匹,万民瞎眼的马匹”表示自我聪明(276, 2762, 3217节)。
又: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要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21)
这描述的是主的国度。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并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看哪,祂来了,可祂来的日子,谁受得了呢?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往昔之年。(玛拉基书 3:1-2,4)
这明显论述的是主的到来。意思是,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并不蒙悦纳,蒙悦纳的是出自爱的敬拜,就是“犹大的供物”,和出自植根于爱之信的敬拜,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供物”。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使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他们在犹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说这话;公义的居所啊,圣山哪,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犹大及其一切城邑要一同住在其中。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先所立的约。(耶利米书31:23-24,27,31-32)
诗篇:
主拣选犹大支派,祂所喜爱的锡安山;建造祂的圣所,好像高峰,又像祂所建立的永存之地。(诗篇 78:68, 69)
从这些,以及此处没有引用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犹大”表示什么;它不是指犹太民族,因为这个民族离成为属天教会,或主的属天国度差的太远了;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信而言,该民族是所有民族中最坏的,自他们的始祖,就是雅各的儿子们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尽管如此,这百姓却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之物(参看3479-3481节)。因为在代表中,不要关注代表的这个人,而只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665, 1097, 1361, 3147, 3670节)。
但他们不再持守耶和华或主所规定的宗教仪式,而是背离它们转向偶像崇拜时,就不再代表属天和属灵之物,而代表反面,也就是地狱和魔鬼之物,就像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那样: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约翰福音8:44)
这就是“犹大”在反面意义上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跌跌撞撞,犹大倾倒,因为他们的舌头和行为与耶和华作对,惹了祂荣光的眼目。(以赛亚书3:8)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犹大人亵渎了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玛拉基书2:11)
另外,还有下列经文:以赛亚书(3:1等;8:7, 8),耶利米书(2:28; 3:7-11; 9:26; 11:9, 10, 12; 13:9; 14:2; 17:1; 18: 11-13; 19:7; 32:35; 36:31; 44:12, 14, 26, 28),何西阿书(5:5; 8:14),阿摩司书(2:4, 5),西番雅书(1:4)等等。

属天的奥秘 #8148

8148.“他带着六

8148.“他带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表在自己秩序中的、支持属于分离之信的虚假的一切和每个教义事物。这从“六百”和“战车”的含义清楚可知:“六百”是指集为一体的信之真理和良善的每一个和一切方面,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虚假和邪恶的每一个和一切方面(“六百”的这种含义从前面关于数字“六十万”说明可以看出来7973节);“战车”是指信之教义事物,在此是指分离之信的教义事物(参看8146节)。“特选的战车”表示这信的主要教义事物,其余的皆从属于它们。从属或服务于它们的教义事物由接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所提到的“埃及的战车”,就是接着提到的六百来表示。
要知道,此处“法老的军队、百姓”,以及他的“战车、马匹和马兵”所表示的这些虚假尤指那些陷入说服性信仰的人,也就是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所在的教会教义事物是真的,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虚假。和得救之信不同,这种说服性信仰是与生活的邪恶同在的;因为说服性信仰是一种说服,即人们说服自己相信属教会教义的一切都是真的,然而他们如此相信不是为了真理,或生活,甚至不是为了得救(他们几乎不信这一点),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也就是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财富和由这些所带来的名声。他们学习教义事物是为了获得这些利益,因而不是为了他们能服务于教会和灵魂的拯救,而是为了服务于他们自己和属他们的人。因此,对他们来说,这些教义事物是真是假都一样,没什么区别。他们对此毫不关心,更不用说去费心探求发现了;因为他们没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无论它们是哪种教义事物,他们都赞同;当赞同它们时,他们就会说服自己说,它们是真的,却想不到虚假能和真理一样被认可或确认(4741, 5033, 6865, 7012, 7680, 7950节)。
这就是说服性信仰的起源。这种信仰因不视邻舍和邻舍的良善,因而不视主为目标,只以自我和世界,也就是重要地位和物质利益为目的,故与生活的邪恶结合,而不是与生活的良善结合。因为信在与这良善结合时,就是得救之信。这种信是由主赐下的,而另一种信则来源于人自己。主所赐下的信存到永远,而另一种则在来世消散,甚至如果他们不能因这信获得什么,在世上就会消散。不过,只要人们能从中得利,他们就会为它而战,如同为天堂本身而战,尽管事实上,他们如此行不是为了那信,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属于信,也就是教义的事物对这些人来说,只是达到目的,也就是获得显赫和富足的手段。在世上,持守这种信的人与持守得救之信的人难以区分,因为他们也出于一种激情说话和讲道;这种激情似乎属于真正的热情,但它是由爱自己爱世界所激发的激情。
他们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尤其所表示的人,在来世,他们会经历这种信的荒凉。当这种信彻底荒凉时,他们就会沉浸于邪恶所生的纯粹虚假,因为那时虚假从恶人身上爆发出来。虚假之所以爆发出来,是因为每种邪恶都伴有自己的虚假;事实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当这些人置身于其生活的邪恶时,这些虚假就会显现。那时,这邪恶就像一团火,而虚假则像这团火发出的光。这种邪恶和它所产生的虚假,完全不同于其它邪恶和衍生的虚假。它比其它一切邪恶都更可憎,因为它违背信之良善和真理;因此,这种邪恶含有亵渎在里面。亵渎就是承认真理和良善,然而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593, 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898, 4289, 4601, 6959, 6963, 69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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