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4434.“示剑的灵魂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表与它结合的倾向。这从“灵魂系恋”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系恋”是指一种倾向。显然,所指的是一种结合的倾向,因为就内义而言,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涉及属灵的结合,也就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内义而言,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之所以涉及这种结合,是因为婚姻之爱起源于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618, 2727-2729, 2737, 2803, 3132节)。因此,在圣言中,“淫行或奸淫”(act of adultery)表示对良善的玷污,“邪淫或卖淫”(whoredom)表示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 2750, 3399节)。由此可见,本章所提到的关于示剑和底拿的一切细节在内义上无非表示“示剑”所代表的真理与“底拿”所代表的对真理的情感的结合;因此“示剑的灵魂系恋底拿”这句话表示与这种情感结合的倾向。
由于这一整章所论述的主题是示剑对底拿的爱情,以及他如何想办法娶她为妻,还由于涉及婚姻之爱的事物表示属灵的结合,所以我要从圣言证实,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物并没有别的意思。启示录:
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又: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我在灵里被那天使带到一座又大又高的山上,他将那大城,就是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圣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2,9-10)
很明显,在上述经文中,涉及订婚和婚姻的话无非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该结合通过真理与良善实现。因为“圣城”和“新耶路撒冷”无非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会的真理(参看402, 2268, 2449, 2451, 2712, 2943, 3216节),“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402, 2117, 3654节)。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恋慕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的妻之间作见证,你以诡诈待她。(玛拉基书2:11,14)
“恋慕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表示将人的自我与虚假,而非真理,也就是“幼年的妻”结合。
以西结书:
你拿你为我所生的儿女献给它们吞噬。你这淫行还算小吗?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厌弃丈夫和儿女。(以西结书16:20, 45)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由于它们是邪恶与虚假的产物,故这一章通过与婚姻直接对立的那类事,也就是奸淫和淫行来描述这可憎之事。“她们所厌弃的丈夫”是指良善,“儿子”是指真理,“女儿”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
以赛亚书: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啊,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已结婚者的儿女更多。你不再记念你寡居的羞辱,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耶和华召你,如召被离弃灵里忧伤的妇女,就是幼年所娶被弃的妻。这是你神所说的。你所有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你的儿女必大享平安。(以赛亚书54:1,4-6,13)
由于“结婚”表示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故明显可知“丈夫和妻子”、“儿女”、“寡居的”、“被弃”、“生养”、“产难”、“凄凉独居”、“不怀孕”分别表示什么;因为这些事物涉及婚姻。至于这些说法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在解释部分已多次说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必称为已结婚的,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将要婚嫁。因为少年人怎样娶处女,你的众子也要照样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62:1,4-5)
人若不了解圣言的内义,可能会以为圣言中的这类形像描述纯粹是打比方,和日常对话所用的许多比方一样,并且这就是为何将教会比作女儿、童女或处女、妻子,因而将信与仁的事物比作涉及婚姻事物的原因。但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是真实的对应;因为圣言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并因从天上降下来,故就其源头而言,就是属于字义的一切事物所对应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正因如此,涉及天上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落入与它们相对应的事物,因而落入涉及地上婚姻的事物。
也正因如此,主将天国,也就是祂在天上的国和在地上的国,即教会比作一个人,即“为他儿子摆设婚筵,请许多人来赴席”的王(马太福音22:2-14);还比作“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的童女”(马太福音25:1-13)。主同样称那些属教会的人为“婚礼之子”: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
由于同样的原因,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被称为“新郎和新妇的欢喜快乐”,因为天上的喜乐就出自这些情感,并居于它们里面。如以赛亚书:
你的众子要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耶和华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的声音,说,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耶利米书33:11)
同一先知书:
那时,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16:9;25:10)
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由于地上的婚姻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相对应,故在圣言中,涉及订婚和婚姻的律法完全对应于天上婚姻的属灵律法,如男人只能娶一位妻子的律法(马可福音10:2-8;路加福音16:18);因为天上婚姻的情形乃是这样:良善只能与自己的真理结合,真理只能与自己的良善结合。良善若不与自己的真理,而是与其它真理结合,根本就无法被凝聚起来,而是会四分五裂,从而灭亡。在属灵教会,妻子代表良善,男人代表真理;而在属天教会,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这是一个奥秘,即:他们不仅代表这些事物,还在其一切实际活动中与它们相对应。
此外,旧约中涉及婚姻的律法以同样的方式对应于天上婚姻的律法,如出埃及记(21:7-11;22:16,17;34:16)、民数记(36:6)和申命记(7:3, 4;22:28,29)的律法,以及亲密程度的禁令(利未记18:6-20)。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将在别处分别予以论述。婚姻的程度和律法起源于真理与良善的律法,也就是属于天上婚姻并与其相关的律法;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家之种的处女,或为祭司遗留的寡妇的寡妇。(以西结书44: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城新耶路撒冷和天上的迦南;显然,这些就是主的国度及其教会。因此,“利未人”不是指利未人,“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也不是指寡妇和被休的妇人,而是指它们与之相对应的那类事物。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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