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4493.“于是,他们就给凡出他城门的所有男丁都行了割礼”表对外在事物的接受。这从“给所有男丁行割礼”和“出他城门”的含义清楚可知:“给所有男丁行割礼”是指唯独在外在事物上被引入那人民,即雅各后代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中(参看4486节);“出他城门”是指背离古人当中的教会教义,如刚才所述(4492节)。由于所表示的是对他们自己教义的背离和对外在事物的接受,故经上两次说“凡出他城门的”。但经上没有像在其它地方那样同时说“他们进城门”,因为“进”表示对教义的接受,对外在事物的背离,而此处描述的是反面。
有必要说一下此中是何情形。上古教会成员,也就是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所属的余留,具有与古教会信徒完全不同的心理构成和天生性情。因为上古教会拥有一个包含完整性的意愿,而古教会的信徒则没有。正因如此,主能在上古教会成员当中经由意愿,因而经由内在途径流入;但在古教会信徒当中则不然,他们里面的意愿已经被摧毁了。不过,主流入他们的理解,因而经由外在途径,而非内在途径流入,如前所述(4489节)。经由意愿流入就是经由爱之良善流入,因为一切良善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而经由理解流入就是经由信之真理流入,因为一切真理属于理解部分。当主使古教会的信徒重生时,祂便在其理解部分形成一个新意愿。因为良善与真理被植入上古教会成员心智的意愿部分(参看895,927节),但被植入古教会信徒的理解部分(863, 875, 895, 927, 2124, 2256, 4328节)。新意愿是在心智的理解部分里面形成的(928, 1023, 1043, 1044, 4328节)。主与居于人中间的良善之间存在一个平行,但主与居于人中间的真理之间则没有(1831, 1832, 2718, 3514节)。因此,相对于上古教会成员,古教会的信徒处在模糊中(2708, 2715, 2935, 2937, 3246, 3833节)。从这一切明显可知,上古教会成员具有与古教会信徒完全不同的心理构成和天生性情。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是内在人,没有敬拜的外在形式;而那些属古教会的人是外在人,具有敬拜的外在形式。因为前者通过内在事物如同白天在阳光下那样看外在事物;而后者通过外在事物如同夜晚在月光或星光下那样看内在事物。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天上,主向前者显为一轮太阳,而向后者却显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2441, 2495, 4060节)。前者就是前面所解释的那些被称为“属天”的人,后者则是那些被称为“属灵”的人。
举例说明这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上古教会成员若阅读圣言,无论历史还是预言,不用任何事先的教导或解释就能看到它的内义;并且看得如此充分,以致属内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立刻映入他的眼帘,几乎没有属字义的任何事物。因此对他来说,内义一直处于光明之中,而字义却处于模糊之中。他就像是某人在听别人说话,只听他的意思,不去留意他所说的话。而古教会成员若阅读圣言,离了事先的教导或解释就看不到它的内义;因此对他来说,内义一直处于模糊之中,字义却处于光明之中。他就像是某人在听别人说话,只专注于他所说的话,却不去留意这些话的意思,因此这会失去他。但当一个犹太教会成员阅读圣言时,除了字面上的意思外,他什么也不懂。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内义的存在,还否认它的存在。今天的基督教会成员也是这样。
这一切表明,此处哈抹和示剑所代表的人与雅各的儿子们所表示的人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哈抹和示剑是上古教会余留的一部分,对内在事物感兴趣,对外在事物不感兴趣;而雅各的儿子们则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事物不感兴趣。这一切还表明,哈抹和示剑不可能接受外在事物,也不可能接受存在于雅各儿子们当中的事物,除非他们的内在被关闭。但是,若这些被关闭,他们将永远灭亡。
这就是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被杀的秘密原因,否则这种行为是不会被允许的。但这并不是为雅各的儿子们犯下滔天罪行开脱。他们对这个秘密原因一无所知,并且这也不是他们所关注的目的。各人照各人的目的或意图受审判;在第13节,经上明确说明,他们的意图是诡诈的。当主允许诸如此类的罪行发生时,它就由恶人和那些煽动它的地狱中人来实施。然而,恶人向善人企图并做出的一切邪恶,都会被主转化为良善,此处即是一例,因为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都得救了。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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