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5159.“于是到了第三天”表在最后阶段。这从“第三天”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天”是指状态的最后阶段,因为“天”表示状态(参看23,487,488,493,893,2788,3462,3785,4850节),“第三”是指完整,因而最后到来之物(1825,2788,4495节)。状态的最后阶段是指当先前的状态走向终结,新的状态开始之时。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当次序翻转过来时,一个新状态就开始了。当内层事物获得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外层事物开始服侍内层事物,无论在理解力的事物上还是在意愿的事物上时,就会发生这种变化。那些正在重生的人从以下事实能意识到这种变化:一种内心的敦促劝阻他们,不让他们允许感官快乐和肉体或世俗的乐趣掌权或控制,并将存在于理解力中的观念引向它们自己这一边以支持它们。当这种变化发生时,先前的状态就抵达它的最后阶段,新的状态则进入它的最初阶段。这就是“第三天”的含义。
在每个人里面,无论他是否重生,状态的变化会发生,次序也被翻转。然而,这类变化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以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则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是由于身体因素和社会生活因素。身体因素是那些在生命的某个阶段出现,在另一个阶段消退的冲动,以及对身体健康和世间生命长寿的思虑。社会生活因素是人给自己的真实欲望所施加的外在、可见的牵制,好叫他能赚得一个智慧、热爱正义和良善的好名声;而事实上,获得地位和物质利益才是他追求这些的真正目的。但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可归因于属灵因素;这些因素源于良善和正义本身;当此人开始对这些拥有一种情感时,他就在前一个状态的末尾和一个新状态的起始处。
不过,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切的真相,所以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凡不让自己重生的人都热爱身体事物,但只是为了身体的缘故,并没有其它目的;他也热爱世界,但只是为了世界的缘故。他的爱没有升到高处,因为他发自内心拒绝接受更高或更内在的任何事物。而另一方面,正经历重生的人同样热爱身体事物和世俗事物,但却是为了更高或更内在的目的。他热爱身体事物,是因为他想拥有一个在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头脑。而且,他热爱自己的头脑及其健康,是为了还要内在的目的,即:他可以对何为良善拥有智慧的洞察力,对何为真理拥有聪明的理解力。他也和其他人一样热爱世俗事物,然而是为了这一目的:世界、世俗财富、产业和重要地位可以作为将良善与真理、公义与公平付诸实践的手段而服务于他。
这个例子说明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各是何性质;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似相同;但就内在形式而言,他们完全不同。综上所述,明显可知给这两类人,即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带来状态变化和次序翻转的因素是什么,各是何性质。由此也可以看出,对重生的人来说,内层事物拥有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而对未重生的人来说,外层事物拥有统治内层事物的权力。拥有统治权的,正是人所关注的目的,因为这些目的将人里面的其它一切事物置于次要地位,使它们服务自己。这个人的整个生命完全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因为他的目的始终是他的爱,或说这目的就是他始终所爱的。
8148.“他带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表在自己秩序中的、支持属于分离之信的虚假的一切和每个教义事物。这从“六百”和“战车”的含义清楚可知:“六百”是指集为一体的信之真理和良善的每一个和一切方面,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虚假和邪恶的每一个和一切方面(“六百”的这种含义从前面关于数字“六十万”说明可以看出来7973节);“战车”是指信之教义事物,在此是指分离之信的教义事物(参看8146节)。“特选的战车”表示这信的主要教义事物,其余的皆从属于它们。从属或服务于它们的教义事物由接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所提到的“埃及的战车”,就是接着提到的六百来表示。
要知道,此处“法老的军队、百姓”,以及他的“战车、马匹和马兵”所表示的这些虚假尤指那些陷入说服性信仰的人,也就是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所在的教会教义事物是真的,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虚假。和得救之信不同,这种说服性信仰是与生活的邪恶同在的;因为说服性信仰是一种说服,即人们说服自己相信属教会教义的一切都是真的,然而他们如此相信不是为了真理,或生活,甚至不是为了得救(他们几乎不信这一点),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也就是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财富和由这些所带来的名声。他们学习教义事物是为了获得这些利益,因而不是为了他们能服务于教会和灵魂的拯救,而是为了服务于他们自己和属他们的人。因此,对他们来说,这些教义事物是真是假都一样,没什么区别。他们对此毫不关心,更不用说去费心探求发现了;因为他们没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无论它们是哪种教义事物,他们都赞同;当赞同它们时,他们就会说服自己说,它们是真的,却想不到虚假能和真理一样被认可或确认(4741, 5033, 6865, 7012, 7680, 7950节)。
这就是说服性信仰的起源。这种信仰因不视邻舍和邻舍的良善,因而不视主为目标,只以自我和世界,也就是重要地位和物质利益为目的,故与生活的邪恶结合,而不是与生活的良善结合。因为信在与这良善结合时,就是得救之信。这种信是由主赐下的,而另一种信则来源于人自己。主所赐下的信存到永远,而另一种则在来世消散,甚至如果他们不能因这信获得什么,在世上就会消散。不过,只要人们能从中得利,他们就会为它而战,如同为天堂本身而战,尽管事实上,他们如此行不是为了那信,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属于信,也就是教义的事物对这些人来说,只是达到目的,也就是获得显赫和富足的手段。在世上,持守这种信的人与持守得救之信的人难以区分,因为他们也出于一种激情说话和讲道;这种激情似乎属于真正的热情,但它是由爱自己爱世界所激发的激情。
他们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尤其所表示的人,在来世,他们会经历这种信的荒凉。当这种信彻底荒凉时,他们就会沉浸于邪恶所生的纯粹虚假,因为那时虚假从恶人身上爆发出来。虚假之所以爆发出来,是因为每种邪恶都伴有自己的虚假;事实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当这些人置身于其生活的邪恶时,这些虚假就会显现。那时,这邪恶就像一团火,而虚假则像这团火发出的光。这种邪恶和它所产生的虚假,完全不同于其它邪恶和衍生的虚假。它比其它一切邪恶都更可憎,因为它违背信之良善和真理;因此,这种邪恶含有亵渎在里面。亵渎就是承认真理和良善,然而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593, 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898, 4289, 4601, 6959, 6963, 69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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