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 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5317.“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对属世层先前所拥有权柄的一种确认。这从“法老”的代表,以及“戒指”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戒指”是指确认,如下文所述;“手”是指权柄或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296节)。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示属世层放弃它之前所拥有的权柄;如下文所说的把它“戴在约瑟的手上”表示属世层将一切权柄都交给属灵层的属天层。“手上的戒指”表示对权柄的确认,这一事实从圣言的相应经文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路加福音外,别处都没有提到手上的戒指;在路加福音,耗尽一切所有的浪子的父亲对仆人说:
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路加福音15:22)
此处“戒指”也表示对家里诸如儿子所拥有的那种权柄的一种确认,如刚才所述。手上戒指的这一含义从自古时流传下来,一直传到我们这里的习俗明显看出来,如订婚和结婚,以及就职典礼时的习俗,那时就要把戒指戴在手上。这些戒指也表示对权柄的确认。此外,也是戴在手上的带印戒指或印章(耶利米书22:24)也表示同意和确认(参看4874节)。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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