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 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5555.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只知道信仰的大体概况,如要爱邻舍,并出于这一基本原则既向义人行善,同样向恶人行善,不对这两类人加以区分;因为他们声称人人都是邻舍。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允许自己被诡诈、假冒为善的骗子大大迷惑。他们在来世遭遇同样的事;他们也不关心向他们所说的话,因为他们是感官的,对理性概念不感兴趣。这些灵人构成皮肤,不过是没大有感觉的外层部分。我曾与构成头骨皮肤的灵人交谈过。构成皮肤的灵人就像身体各个部位的皮肤一样,也有很大的不同,如头骨不同区域的皮肤:头骨前面的、后面的、太阳穴的;或脸部皮肤,以及胸部、腹部、腰部、脚、手臂、手和手指的皮肤。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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