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2

82.我蒙允许看到木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属天的奥秘 #9090

9090.“人的牛若

9090.“人的牛若击伤了他同伴的牛”表具有不同情感的两种真理,这一种的情感会伤害那一种的情感。这从“击伤”、“牛”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击伤”是指伤害真理,如前所述(9057节);“牛”是指在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也如前所述(9065节);“人”是指真理(9034节),因此,“人”与“他的同伴”表示两种真理。之所以表示不同的情感,是因为它们是彼此伤害的牛,而牛表示情感。事实上,不同的事物彼此伤害,而没有什么不同的事物则不会。
那些不了解代表和对应的性质之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牛能表示人里面对良善或邪恶的情感,是因为牛是牲畜。不过,要让他知道,一切牲畜都表示诸如属于某种情感或倾向的那类事物。在灵界,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在灵界,各种动物经常出现,如牛、小公牛、母牛、马、骡、驴、绵羊、山羊、小山羊、羔羊,以及恶兽,如老虎、黑豹、熊、狗、猪和蛇,还有地上看不到的走兽;除此之外也有各种各样的鸟。
这类生物就出现在那里,这一观念远远超出那些以为除了肉眼看见的东西外什么都不存在之人的信念。不过,这些人也拒绝相信灵人或天使的存在,甚至拒绝相信以下观念:他们在自己看来就是人,能看见彼此,互相交谈,互相接触。不信的原因是,这些人如此感官和肉体化,以至于以为唯独肉体活着。这就是为何如前所棕,这些生物远远超出他们的信念。然而,我不仅上千次地看见它们,还被告知我所看见的那些生物来自何处,表示什么;因而也被告知,当以动物的形式呈为可见时,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表现为无害的牛;对邪恶的情感则表现为有害的牛;其它一切情感则表现为其它动物的形式。正因如此,各种不同的动物都表示一个人里面与它们相对应的各种情感。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142, 143, 246, 714, 715, 719, 776, 1823, 2179, 2180, 2781, 2805, 2807, 2830, 3218, 3519, 5198, 7523节)。

属天的奥秘 #612

612.“挪亚在他的

612.“挪亚在他的世代中是个公义、完全的人”表示他是那种能被赋予仁爱的人。这从“公义”和“完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与仁之良善有关,“完全”与仁之真理有关;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该教会的本质是仁爱,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640, 765节)。“公义”与仁之良善有关,“完全”与仁之真理有关,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他们天天寻求我,渴望认识我的道,好像行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此处“典章或审判”表示与真理有关的事物,“公义”表示与良善有关的事物。“行公平和公义”可以说已经成了行真理和良善的固定词语(如以赛亚书56:1; 耶利米书22:3, 13, 15; 23:5; 33:15; 以西结书33:14, 16, 19)。主说:
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
“义人”表示那些被赋予仁爱的人。论到时代的完结,主又说:
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此处“义人”也表示那些接受仁之良善的人。
然而,“完全”表示源于仁爱的真理。因为真理可能来自其它许多源头之一,但来自仁之良善的真理源于主,被称为“完全”和“完全人”,如诗篇:
谁能寄居你的帐棚?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走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真理的人。(诗篇15:1-2)
此处描述的是完全人。又:
圣洁的人,你以圣洁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诗篇18:25)
此处“完全的人”是指一个因神圣之物,也就是仁之良善而圣洁的人。又:
耶和华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在完全中的人。(诗篇84:11)
“完全人”是指一个因良善而真实,或出于仁爱谈论和实行真理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行”和“路”,以及正直这些与真理有关的词经常用于某个完全人或完全之物,也就是完整或整体。如诗篇:
我要将道路指教完全人或正直人。你几时到我这里来呢?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诗篇101:2)
还有:
在完全道路上行走的,他要服侍我。(诗篇101:6)
又:
在路上完全、行在耶和华律法中的,有福了。(诗篇119:1)
又:
愿完全和正直保护我。(诗篇25:21)
另一处:
你要细察那完全人,观看那正直人,因为那人的结局是平安。(诗篇37:37)
从上述经文清楚看出,“公义”被归于行善的人,而“完全或正直”被归于行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行“公义和公平”的人。“圣洁”和“公义”是信的属天一面;“完全”和“公平”是源于属天一面的属灵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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