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2

82.我蒙允许看到木

82.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如何被带上天堂,变成天使。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他们已经接受教导,并预备进入天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

注: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AC 2761, 5321, 8215)。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圣言(AC2762, 5247)。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故以利亚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 (AC 2762)。所以,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AC 2762, 8029)

属天的奥秘 #9936

9936.“这牌必在

9936.“这牌必在亚伦的额上”表来自主的神性之爱。这从“亚伦”的代表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额”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神性之爱。“主的脸”,或也可说,“耶和华的脸”表神性之爱的一切属性,如怜悯、平安、良善、智慧(222, 223, 5585, 6848, 6849, 9306, 9545, 9546节)。“耶和华的脸”或“主的脸”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脸”一般表示人的内层,也就是一个人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因而表示构成其爱和信的事物(可参看9546节所提到的地方)。“脸”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从脸上闪耀出来,仿佛显现在它们的印记和形像中,或说它们的类型或肖像中;这也是为何脸被称为心灵的形像。正因如此,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脸”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属性。“额”尤表神性之爱本身,因为内层在脸上有指定给自己的区域。属爱的内层就居于前额的区域;属智慧和聪明的,在眼睛的区域;属感知的,在鼻子的区域;属言语的,在嘴口的区域。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及亚伦所代表的主时,“额”表示神性之爱。由于人的前额对应于他的爱,故经上说那些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主之爱的人“额上有印记”,以此表示他们在主的保护之下,因为他们住在祂的爱中,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说,你去走遍耶路撒冷中间,在哀哭的人额上画记号,在城中间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上画记号;以行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以西结书9:4-6)
  启示录:
  我又观看,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祂又有十四万四千人,都有祂父的名,写在额上。(启示录14:1)
  又:
  他们要见神和羔羊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
  又:
  并且吩咐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并一切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启示录9:4)
  他们额上有“神的印记”或封印和“神的名字”表示他们是安全的,免受来自地狱的邪恶的侵扰,因为他们通过爱住在主里面;“不可伤害的草和各样青物”表示记忆真理,信之真理通过记忆真理而发展(7571, 7691节);也不可伤害的“树木”表示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知(103, 2163, 2722, 2972, 4552, 7692节)。
  摩西五经:
  你要用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做记号,这些话要在你两眼之间作额饰。(申命记6:5, 8)
  “作额饰”表示爱耶和华神的一个记号;经上之所以在“两眼之间”,是因为“眼”表示来自这爱的聪明和智慧,来自这爱的智慧在于不断有神在眼前。显而易见,含义就是这样,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对耶和华神的爱。他们要“用全心、全灵魂、全力爱祂”这个吩咐表示他们要用人里面的一切来如此行。“用心”表示用爱之良善所住的意愿(7542, 9050, 9300, 9495节);“用灵魂”表示用信之真理所住的理解力,因而用信(9050节)。这两种能力属于内在人;“用全力”表示用诸如存在于外在人中的那些意愿和理解的能力。“手”表示外在人和内在人的力量和能力(4931-4937, 751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些话要系在手上做记号”。
  “额”凭它的对应关系而表示善人身上的天堂之爱,故也表示地狱之爱,也就是天堂之爱的对立面。后者的额被称为“铜额”(以赛亚书48:4);“坚额”(以西结书3:7, 8);论到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经上说他们“额上有兽印”(启示录13:16; 14:9; 20:4);他们“额上还有巴比伦的名字”(启示录17:5)。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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