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4531.由于正是源于主的聪明和智慧在天上显为光,天使由此被称为光明天使,所以正是源于自我的愚昧和疯狂在地狱掌权,使那里的居民因黑暗而得其名。事实上,地狱并没有黑暗,而是有一种如同煤火所发出的幽暗之光,他们便在这光中看到彼此。若没有这光,他们就无法存活。他们的光源于天上的光,当这光进入他们的狂躁,也就是进入他们的虚假和恶欲时,就被转化为那种幽暗之光。主处处都与光同在,甚至在地狱里也是;否则,地狱居民将没有任何思考并由此说话的能力;但光取决于对它的接受。地狱的幽暗之光在圣言中被称为“死荫”,并被比作“幽暗”。对那里的居民来说,当他们接近天上的光时,这幽暗之光也会变为黑暗;当他们陷入黑暗时,愚昧和蠢笨就掌权作王。由此可见,光对应于真理,暗对应于虚假;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可以说就处于“瞎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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